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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7月15日電記者樑捷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檢察機關將摸排食品安全犯罪線索,督促行政執法機關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加大打擊食品安全犯罪力度,堅決深挖和嚴肅查辦食品安全犯罪行爲背後的職務犯罪。
高檢院下發了《關於進一步依法嚴厲打擊食品安全犯罪行爲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對發現的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線索,依法督促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監督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切實防止和糾正以罰代刑、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放縱犯罪等行爲。要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對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重大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要派員介入偵查;對公安機關提請批捕、移送起訴的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要組織精幹力量優先辦理;對提起公訴的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要選派業務骨幹出庭支持公訴;對有罪判無罪或者量刑明顯不當的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要依法提出抗訴。發現漏捕、漏訴、遺漏犯罪事實的,要及時追捕、追訴。
通知強調,偵查監督、公訴部門在辦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時,要注意發現其背後的行政監管、執法部門以及司法機關工作人員收受賄賂、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等職務犯罪線索,並及時移送職務犯罪偵查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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