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報熱線96511消息來自黃山某大學讀大一的劉同學被中介安排到一家工廠做暑期工,後產生糾紛,7月14日,她去中介討說法並報警。經過警方協調,最終中介機構負責人退還了所收取的費用。
當天下午5時許,記者來到蕪湖路派出所,見到了劉同學及中介機構負責人邢先生。劉同學是黃山某大學的大一學生,經過同學介紹,她聯繫了一家名爲人力資源信息網的中介機構爭取暑期工機會。
7月11日,劉同學來到中介機構,交了58元體檢費、100元保證金及5元的工本費,另外,劉同學的同學之前代她交了38元的建檔費。“他們承諾工資不低於1350元,地點在火車站北邊,工作就是挑出殘次品的質檢工作。”劉同學說。
7月13日上午,劉同學在培訓時,才知道工資底薪只有1010元,每天工作12個小時。“工作地點偏遠不說,工作底薪1000多元,加班等各種條件滿足才能拿到更多的錢,工廠還要給我買社保,我自己得出社保的錢。”劉同學要求中介退還收取的費用。
對此,中介負責人邢先生告訴記者,事先說好是兩班倒的工作,操作工本來就比較辛苦,工作時間爲45天,“面試通過了,人也培訓了,可是她卻以工作苦爲由不做了,我們怎麼和工廠回話?公司承諾工資不低於1600元,工廠包吃包住,工廠達到了這個要求。社保的錢,她只用交200多元,在工資里扣。她也要考慮我們的感受,我們只能退體檢費和工本費。”
由於雙方並未簽訂合同,經過民警的協調,最終邢先生以個人名義退還了收取的全部費用。同時民警建議,大學生暑期實踐前,一定要籤合同,以免利益受損。
(本報記者周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