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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真是一件費錢又費神的事,這不幾天前,網友“@sunshine_collector”就發了一條微博,並附上一張停車場的收費發票,在發票的右下角印着“車輛泊位費,不負責看管”,而開出的發票單位爲寧夏聖雪絨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該微博發出後,被多次轉發,並引起了許多網友的討論——停車場收了費,該不該對停放的車輛負有看管責任?若車輛“受傷”,誰來買單?
就網友“@sunshine_collector”所說的“車輛泊位費,不負責看管”的問題,記者採訪了部分停車場收費員及私家車車主。“如果出現刮擦等問題,要負責賠償,收費員和公司各承擔一半的賠償費用。”興慶區朝陽巷道路停車場的收費員告訴記者,該停車場屬於城投公司,收停車費的同時,要負責看管車輛的安全。相對而言,一些民營停車場的收費員則表示,他們會對停車場停放的車輛進行看管,但若出現刮擦等情況,則不負責賠償。“現在車都太貴了,賠不起,一輛車才收兩三元,我一個月掙的錢才兩千多,小刮擦一下就要幾百元錢。”國芳百貨北面停車場收費員說,一般出現刮擦,收費員都會替車主找到“肇事者”,若找不到“肇事者”,則車主只能找保險公司。而作爲車輛直接損益人的車主們則認爲,交了停車費,停車場就應該負責看管車輛及車內財物的安全。
針對“車輛泊位費,不負責看管”的問題,銀川市物價局也通過其官方微博“@銀川市發改委”分別於7月11日和16日作出回覆,而銀川市物價局收費科科長任建平也通過電話就停車場收費看管及賠償問題予以解答。“銀川市在覈定經營性社會停車場時,並未將看管費用覈算在成本之中,只覈定了泊位費,原則上如‘@銀川市發改委’所說,收費人員不承擔看護責任,車主應自行採取安全保護措施。”任建平說,但是考慮到實際情況,根據《銀川市停車場規劃建設和車輛停放管理條例》第20條停車場的管理者提供車輛停放有償服務第6小條及第33條的相關規定,若停放車輛在停車場內“受傷”,則停車場要負一定的責任。
此外,任建平提醒廣大車主,小區停車場覈定了泊位費和看管費,若需看管,則在泊位費的基礎上多交一倍的錢,但交錢求看護的同時,一定要與小區物業公司簽訂看管協議,一旦車輛“受傷”,可作爲保護合法權益的依據,以免物業公司“鑽”泊位費與看管費之間的空子。
本報記者葉於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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