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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陸梓華)眼下正值各級各類學校招生錄取階段,昨天下午舉行的2012年上海市教育政風行風建設大會重申,今年本市將進一步推進規範教育收費工作,嚴格規範各級各類學校收費行爲,嚴禁學校收取任何與入學掛鉤的贊助費、支教費、捐資助學款等;嚴禁有償補課,鼓勵教師無償爲學生進行“補缺補差”,所需費用從學校教育經費中列支。部分中小學違規訂教輔
市糾風辦組織開展的測評顯示,2011年學校行業所得到的行風綜合滿意度爲84.89分,在全市14個公共服務行業中排名第二。這也是上海學校行業連續兩年排名全市第二。會議透露,今年本市還將加大教育投入,確保2012年本市財政教育投入佔公共財政支出的比重達到15%的目標。本市還將落實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等工作。
市教委主任薛明揚表示,雖然成績明顯,但上海教育政風行風建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例如:
-個別高校代辦服務性收費不規範,甚至擅立收費項目。
-一些中小學校違規推薦、統一徵訂教輔材料,與社會力量合作違規辦學、補課收費等問題依然存在,極個別民辦中學甚至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贊助費。
-有些中小學校少數教師開展有償家教,利用課餘時間變相強制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一些高校招生中的自主招生、體育藝術等特殊類型招生、研究生招生等還需進一步規範。
-高校學術腐敗、學術不端等行爲時有發生,有的甚至是高校領導幹部。
-非學歷教育辦班仍然不夠規範,違規行爲時有發生,管理難度大。
各級學校不得亂收費
會議強調,本市將嚴格規範各級各類學校收費行爲,具體包括:
-學前教育
除保育教育費和代辦服務性收費外,不得向幼兒家長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義務教育階段
民辦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報名費和麪談費。對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不得以借讀費等名義亂收費。
-高中階段
今年全面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擇校生招生計劃及收取擇校費,取消公辦普通高中外省市學生借讀費。中職學校未經批准不得收取除學雜費、住宿費以外的其他行政事業費用。
-高校
嚴禁冒用學歷教育名義在錄取體制外違規招生並收費,未經同意不得擅自擴大招生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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