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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下午3點,王老吉商標新聞發佈會在廣州市新聞中心舉行。廣藥集團宣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7月13日終審判決,駁回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關於撤銷王老吉仲裁結果的申請。這意味着持續445天的王老吉商標案件正式以廣藥集團的完勝結局。
廣藥集團介紹,2000年,廣藥集團與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簽訂商標使用許可主合同,商標租期從2000年至2010年5月。但2002年及2003年,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董事長陳鴻道三次行賄,分別補簽了《“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議》和《關於“王老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補充協議》,將商標使用期限延至2020年。
2012年5月9日,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做出裁決:上述兩份協議無效;鴻道集團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5月17日,鴻道集團向法院提起了撤銷裁決的申請。
據廣藥集團介紹,王老吉品牌創始於1828年,廣藥集團是其在國內的唯一傳承實體。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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