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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肖芳)一男子焦急地向湟中警方報案稱其妻子採蘑菇時不慎摔傷致死,然而,隨着警方一步步地深入調查發現,該男子竟在說謊。警方通過艱辛調查,終將其謊言一一擊破,然而,在嚴密的證據鏈面前,該男子仍拒不認罪,警方遂果斷依照“零口供”將其逮捕。
妻子去採蘑菇摔傷致死
6月15日7時許,湟中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接到李家山鎮陳家莊村一男子朱明報案稱:6月14日下午,其妻子劉萍上山採蘑菇時不慎摔傷,6月15日凌晨,劉萍在送往醫院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辦案民警接到報警後,立即趕赴現場展開現場勘驗和調查訪問工作,朱明對警方說,其妻子劉萍於6月14日10時左右曾在村子的一家小賣部買過零食,隨後便獨自一人上山採蘑菇了,沒想到會從山上跌落摔傷,當他趕到山上時,很快便找到了昏迷的妻子並送到了醫院。
在現場,細心的辦案民警發現,在劉萍跌落的山上長滿了很多密草,並未發現有人因滑落而被壓倒的草叢,辦案民警經過現場反覆實驗表明,密集的草叢根本無法快速找到一個昏迷的人,這種種跡象與朱明所說完全不符。通過工作,辦案民警排除了死者劉萍是從山上摔落致死的事實。
證據確鑿零口供逮捕嫌犯
現場勘驗完畢後,種種疑慮縈繞在辦案民警的心頭。
接下來,辦案民警前往朱明所在的村莊進行了走訪調查,民警瞭解到,該村共有3家小賣部,其中兩家小賣部老闆均說從未見過朱明及其妻子劉萍,而朱明所指的那家小賣部已經有3天未開門做生意了。而該村村民均指出,在該村附近從來沒有生長過像朱明所說的蘑菇。此時,辦案民警心中的疑慮越來越深。
隨後,辦案民警又瞭解到,6月14日10時左右,朱明曾給其弟弟朱偉打電話稱:劉萍被其打傷了,讓朱偉過來幫忙把劉萍送到醫院去。當時,朱偉正在上班,拒絕了哥哥朱明的請求。
6月16日,湟中縣公安局對死者劉萍進行了科學技術鑑定。經鑑定,劉萍的死因並非摔傷所致,而是被他人用鈍性外力多次、反覆作用軀體多個部位,導致顱腦損傷合併創傷性休克死亡。
緊接着,辦案民警在朱明所住的房屋內發現,牆上和被單上均有大量血跡,經鑑定,遺留下的血跡均爲死者劉萍的。由此斷定,朱明居住的房屋便是案發第一現場。從而查明,犯罪嫌疑人朱明對死者劉萍實施了暴力毆打,導致劉萍軀體多部位、顱腦損傷合併創傷性休克死亡。
嚴密的證據鏈揭開了朱明的謊言,雖然其依然拒不認罪,但警方立即依照“零口供”果斷地將其控制起來。
死者與嫌犯竟是姘居關係
在隨後的調查中,辦案民警驚奇地發現,死者劉萍與朱明並非夫妻關係,而是姘居關係。
34歲的劉萍原本在漢東鄉李家莊有一個完整的家庭,有疼她、愛她的丈夫,有一個13歲的兒子。然而這一切都在2011年10月改變了,那一年,劉萍在一個偶然的機會結識了31歲的朱明,兩人交往幾天後,便非法同居在一起。今年年初,劉萍對丈夫撒謊說要出去做生意,之後,就跟着朱明一同來到李家山鎮陳家莊村做養狗生意,並長期姘居在一起。而這一切,劉萍的丈夫一無所知。直至案發,其丈夫才知道妻子的所作所爲。
朱明竟是警方網上追逃人員
在案件的不斷偵破中,警方發現,犯罪嫌疑人朱明竟然是警方網上追逃人員。
朱明是湟源人,2008年因涉嫌搶劫罪被城東區人民法院判處兩年半有期徒刑,2010年刑滿釋放。之後,朱明並未改邪歸正,而是因涉嫌販賣槍支被我市警方列爲網上追逃人員。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明已被湟中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先羈押在湟中縣公安局看守所。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文中人物均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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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零口供”,不是沒有口供,而是沒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供述其實施或參與實施犯罪行爲的口供,通常包括兩種情形:一是犯罪嫌疑人根本否認自己實施了犯罪行爲;二是犯罪嫌疑人只供述自己的行爲,但否認其主觀上對所實施的是犯罪性質的行爲具有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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