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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林文通通訊員/杜海珊陳志峯)買彩電獲贈“港澳珠5天4晚遊”雙人貴賓券,卻反反覆覆幾次不能成行。近日,市民李先生就這一令人頭痛的事向仲愷消委會河南岸分會進行了投訴。最終在消委會的調解下,旅遊公司確定了李先生出遊時間,彩電廠家也對其作出了補償。
原來,李先生於今年1月3日在市區某電器公司花費6990元購買了一臺彩電,同時廠家向他贈送了價值2760元的“港澳珠5天4晚遊”雙人貴賓券。根據貴賓券上的說明,活動主辦方爲深圳的某旅遊公司,而該券的有效期爲2年。今年春節期間,李先生打算和愛人使用此貴賓券出遊,打電話向旅遊公司諮詢,得到的回覆是春節安排比較緊張,去不了。4月初,李先生第二次打電話向旅遊公司提出希望“五一”期間使用貴賓券出遊,但旅遊公司回覆說“五一”安排滿了,不能使用此券。6月份,李先生第三次與旅遊公司預約7月8日出遊,並按要求向旅遊公司提交了相關證件資料。誰知6月29日,旅遊公司再次告訴李先生,因爲7、8月份是暑假出遊高峯期,無法安排使用貴賓券出遊。對於旅遊公司幾次三番的推託,李先生非常氣憤,於是就到仲愷消委會河南岸分會投訴。
消委會工作人員接到李先生投訴後,立即向電器公司、彩電廠家和旅遊公司進行了解。廠家的說法是,搞促銷活動時贈送的“港澳珠5天4晚遊”雙人貴賓券是作爲贈品送出的,具體的出遊安排由旅遊公司和消費者直接聯繫,不關他們的事。深圳某旅遊公司的說法是,“港澳珠5天4晚遊”雙人貴賓券上已清楚寫明節假日等時間有限制,是消費者自己沒有看清楚。而消費者說購買彩電時,廠家並沒有對此說明。
對於此投訴,河南岸消委分會工作人員進行了積極調解,並安排了李先生、電器公司、彩電廠家、旅遊公司的代表在消委分會辦公室進行了四方會談,共同協調處理此事。最後,在消委會工作人員的多次協調下,四方達成了協議。李先生可以在7月20日前往港澳珠5天4晚遊,同時,由彩電廠家負責補貼李先生300元的旅遊旺季住房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