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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搭建網絡論壇,專門盯梢網上政府部門及個人“負面”信息,進而敲詐一番———20日上午,廣東省首例網絡刪帖敲詐勒索案在化州一審公開宣判,三名被告人王某權、樑某榮、樑某新犯敲詐勒索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四年和三年六個月,其中兩名被告人曾是記者和老師。本案中,化州市政府、市國土局等多個政府部門工作人員曾被敲詐勒索。
2009年底,王某權利用軟件在互聯網上搜集有關化州市機關單位及個人的“負面”帖子,並將其轉載到其開設的網站“化州論壇”上,然後在該網站上註冊多個身份對這些帖子進行炒作,迫使這些單位及個人支付“刪帖費”才刪除相關信息。同時,王某權將相關信息通過樑某新轉告樑某榮,樑某榮以同樣方式向當事人索要“刪帖費”。每次“收費”後,樑某榮根據樑某新與王某權的約定,將錢交由樑某新匯到王某權的銀行賬戶上。
“網上的文章都是虛假的。”受害人陳某回憶,從2009年下半年起,“化州論壇”上出現有關其本人的“負面”文章,內容均爲虛構。後梁某榮找到他,說認識人可以幫其刪除,要價2000元。陳某被迫交錢。從2009年到2011年5月,陳某給樑某榮的錢不少於20000元,給王某權的錢不少於40000元。
自2009年底至2011年5月間,三名被告人反覆將相關“負面”信息多次在“化州論壇”上發帖炒作,每次索取當事人“刪帖費”500元至10000元不等,兩年之內敲詐了10萬元。
(溫建敏羅坪林曄晗鄒輝球伍國強)
溫建敏、羅坪、林曄晗、鄒輝球、伍國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