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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王女士來電:
11歲的兒子參加了小巨人精英成長訓練營,其間磕破了門牙主辦方沒有及時通知家長,她要求給出一個合理的說法及要求賠償。
本報首席記者謝鑫名實習生柳銘調查:
王女士的兒子樂樂(化名)今年11歲,上小學四年級。放暑假後,她爲兒子報名參加了小巨人精英成長訓練營,7月8日-15日在野三坡參加八天七夜的夏令營活動。
7月15日夏令營活動結束,當天要舉行畢業典禮。典禮開始前,主辦方負責人告知王女士,說樂樂在活動期間摔破了門牙。王女士見兒子的一顆門牙磕斷了近半拉,心疼得直掉淚兒。
打聽得知,兒子是在參加夏令營的前兩三天便磕破了門牙,可都過去四五天了主辦方纔通知她。她越尋思越不對勁,認爲自己掏錢讓兒子參加夏令營,兒子玩耍時磕破門牙主辦方有責任及時通知家長,“孩子還小,萬一傷情嚴重耽擱了怎麼辦?”
王女士還說,門牙斷了,影響孩子的容貌,要及時治療、修復才行。他們要求主辦方給予一萬元的賠償,但遭到對方拒絕。
針對此事,河北聞慧德教育訓練機構相關負責人說,樂樂是在與同伴玩耍時磕破了門牙。當時,沒流血也沒腫脹,孩子還能參加其他活動,於是就沒有通知孩子家長。
該負責人承認當時疏忽了,也承認他們是有責任的。但他表示,先讓孩子治傷,等傷治好了,根據司法等相關部門的鑑定,再給予相應的賠償。
河北張金龍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培傑認爲,家長花錢將孩子送到夏令營,其間相當於其監護權轉移到主辦方,孩子出現意外,主辦方有義務及時通知家長。而且主辦方有保障營員人身安全的責任,營員發生意外主辦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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