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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近日,麗水慶元竹口鎮竹中村一老街上,發現一塊清代道光十三年“奉憲勒石示禁”石碑。該石碑高1.8米,寬0.95米,厚0.12米。碑文爲褐色花崗岩楷書陰刻,刻於道光十三年(1833年),距今179年。碑文陰刻387字,字長約3釐米。石碑邊上有祥雲圖案,碑文底部已損壞約三十釐米。
據查證,石碑記載了清代道光十三年間,朝廷根據慶元縣監(學)生範邦長等告縣庫書吳善繼借採買倉糧爲名勒派短價行爲,對貪官污吏給予了嚴懲,同時對有功之人給予記功一事。時爲處州府慶元縣知縣吳綸彰奉朝廷聖旨,雕刻了“奉憲勒石示禁”石碑,以示官民,引以爲鑑。
據竹中村原支書陳汝長回憶,該石碑原立在竹口大會堂旁,石碑下還有一個石底座。上世紀80年代因大會堂改建成電影院,石碑被拆移位。後竹中老街路面改建成水泥路面,村民將石碑作爲道路的涵洞蓋板鋪設在老街上。
據悉,目前村民已對該石碑進行了保護,並計劃將其立於竹口阜樑橋橋頭籌建中的“王伯厚紀念館”。 (吳建軍範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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