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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劉珍華)近期,有房產企業或中介公司在一些樓盤銷售廣告(或推介)中使用“酒店式產權式公寓”、“公寓式酒店”、“公寓式辦公樓”和“不限購不限貸”等宣傳用語誤導部分消費者。爲此,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提醒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時,應根據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政府批准文件中所記載的規劃性質、土地用途、土地使用年限、房屋類型、房屋用途等要素來判斷所購房屋的用途,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政策理性購房。
爲了讓購房者對相關概念的內涵有正確認識,避免產生誤解,理智購房,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昨天對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公寓式辦公樓等相關概念解讀如下——
-酒店式公寓
酒店式公寓屬於居住建築,土地使用分類爲住宅用地,房屋用途爲居住,土地使用年限爲70年。酒店式公寓的特殊性在於酒店式的管理,但其本質上仍是住宅,屬於限購範圍。
-公寓式酒店
公寓式酒店屬於旅館建築,土地使用分類爲商服用地,房屋用途爲旅(賓)館,土地使用年限爲40年。公寓式酒店的特殊性在於按照公寓式或者單元式房型進行設計建造,但其本質上仍是酒店,不屬於住宅,按照相關規定不得分套銷售。
-公寓式辦公樓
公寓式辦公樓屬於辦公建築,土地使用分類爲商服用地,房屋用途爲辦公。土地用途按照商業用地出讓的,土地使用年限爲40年,土地用途按綜合用地出讓的,土地使用年限爲50年,具體以土地出讓合同爲準。公寓式辦公樓的特殊性在於建築結構上是按公寓式或者單元式進行劃分,有獨立衛生設備,適合向小型企業出租、出售,但其本質上仍是辦公樓,不屬於住宅,不屬於限購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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