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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鄭先生:我有一套九四方案的房子,產證上僅我一個人名字,當初買房時同居女友戶口在此房。現在我們要分手,她要加名,我要求她以現在的房價補償我當年的購房款,她僅同意負擔原購房款的一半。請問律師:她是否有權加名?又如何補償我的購房款?律師答問:九四方案房產,只能登記一個人的名字,其他人作隱名處理。依據上海市高院相關規定,你的同居女友是有權在產證上加名的。因買房系你出資,女友應適當補償你,但並非以現在的房價作爲補償的標準。而以原購房款的一半作爲補償標準顯然對你有失公允,所以,適當提高一點也在情理之中。
菅峯律師(上海旭燦律師事務所主任,讀者俱樂部特邀律師。諮詢:400,880,5008法律百事通熱線,手機13301969336地址:中山西路1265弄18號1403室)執業證號:13101200110790458
將於8月11日9點半至11點半在虹橋路1115弄19號虹橋市民演藝廳(長寧法院旁,10號線宋園路站2號出口)舉辦公益法律講座,【旭燦公益講壇】繼續邀請吳雯麒律師(執業證號13101200510671858)爲廣大讀者講解有關“動遷安置與動遷款分割糾紛(二)”法律問題(無需預約)。8月9日於上述時間與地點將邀請菅峯律師爲本市中小企業講解“企業法律實務(一)買賣合同新司法解釋”(預約報名18930528481)。上述活動詳情可登錄www.1awyer-sh.com.cn“東方法律服務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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