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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7月24日訊(記者王超通訊員任柯潯)楊某與田某本是一對老夫妻,兩人均已年近七旬,近年來兩人經常因爲瑣事而吵架,夫妻感情變淡。近日,楊某第一次提起離婚訴訟被法院判決不準離婚一年後,楊某再次起訴離婚。日前,廣饒法院經過審理後,判決兩人離婚。
年近七旬的楊某與田某結婚數十年,育有一子一女,近年來,兩人經常因家庭瑣事而爭吵,加之田某長期住在女兒家,與楊某共同生活時間較少,兩人之間隔閡越來越大。2010年春節,田某自女兒家回家,夫妻倆一見面,又起紛爭,楊某被趕出家門。楊某無奈下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但田某堅持不同意離婚,也不改變自己的做法。法院以雙方尚有感情爲由,判決不準離婚。之後,楊某在外租房生活,田某依舊生活在女兒家。
法院經審理認爲,雙方長期分居,且矛盾較大,感情確已破裂,已無和好可能,遂判決雙方離婚,楊某給田某一萬元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