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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曹縣7月25日訊(記者周千清)一場大火,8家商鋪被『吞噬』。7月24日,曹縣躍進塔西南門幾家商戶看著來往的顧客,臉上沒有一點笑容,因為6月22日在這裡發生了一場大火,他們的店鋪及商品幾乎被燒光。店鋪被燒是由配電房著火引起的,誰應為此負責,商戶和供電部門有不同看法。
6月22日11時30分許,菏澤曹縣躍進塔西南門一家紡店內,工作人員袁女士和同事在二樓整理布料,『忽然聞到一股燒東西的味道』。
起身環顧四周,袁女士發現一股白煙從西側窗外的配電房外的電線上冒出。
『著火啦!著火啦!』袁女士火速衝下樓,告訴老板孔凡布。孔凡布先將樓下的電閘關掉,隨後上樓查看情況,而此時火苗已竄上了窗戶。看到這一情況,孔凡布急忙電話聯系負責這一轄區的電工,希望他停電以控制火勢。電工接到電話趕赴現場,並回復孔先生稱供電公司正在執行停電工作程序。
沒有停電,不能用水滅火,孔凡布便跑到商鋪南臨的銀行借來滅火器,但是火勢已經無法控制。隨後,曹縣公安消防中隊趕到現場,但是配電房還沒有斷電,消防員們只能在沒有電的著火區域噴水,阻擋火勢。
當日下午3時30分許,大火被撲滅,而8家商鋪不同程度地被燒毀,『在這裡經營二十多年,所有的家當都在這裡』。
『這些都是處理的東西,原價上千元的,幾百塊就處理了。』7月24日,孔凡布在商鋪門口『處理』毛毯、太空被等,而原本丟滿庫存的二、三層庫房,如今空無一物。
鄔士見的庫房還沒有清理,二樓本是高檔展廳,如今一片狼藉。三樓堆放的被子毛毯被全部燒黑,難辨本貌。孫寶玉的眼鏡店二樓是驗光、配鏡的地方,如今被燒得只剩殘骸。『驗光設備已經被燒成廢墟。』孫寶玉說。
消防認定起火原因為:配電盤進線短路打火引燃周圍可燃物
通過勘察,消防隊出具了火災事故認定書,起火原因為配電盤進線短路打火。
曹公消火認字[2012]第001號顯示,2012年6月22日11時33分,躍進塔西南門市發生火災,燒毀布匹、蠶絲被、電腦、空調、洗化用品、驗光設備等,過火面約700平方米。已查明,起火原因為,門市房西鄰二層配電房的配電盤進線短路打火,引燃周圍可燃物所致。
記者周千清
誰應為商戶損失『埋單』?記者周千清
商戶:供電公司有監管義務,應承擔部分責任
商戶們認為,與電力有關的事故,供電公司具有監管義務,應當承擔部分責任。
『此次事故的原因,與設備、供電等方面有關系,供電公司應當承擔責任。』商戶們說。
商戶們還有以下疑問:如果斷電及時,火災是不是不會蔓延那麼快,火災因配電盤進線短路打火所致,是不是說明配電盤安裝不規范,供電部門是否應負責,配電盤是否安裝了漏電保護器?
此外,商戶們認為,在供電公司工作操作中存在問題,導致火災發生、火勢擴大,應當承擔部分責任。
供電部門:操作沒問題,不承擔任何責任
供電公司工作人員稱,依照《供電營業規則》第51條規定:在供電設施上發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按供電設施產權歸屬確定。產權屬於誰,誰就承擔其擁有供電設施上發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供電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工作人員稱,接到電話後,他們立即進行倒閘操作,完成這些操作程序至少需要9分鍾。
曹縣供電局一位張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安裝不會存在問題。『配電盤進線打火會因多種原因引起,包括異物影響,或者用電量太大,超過負荷。』供電公司稱,這與電力設施安裝無關。
除此之外,供電公司表示,在驗收報告裡顯示配電盤裡安裝有漏電保護器。漏電保護器安裝在電源側和用電器之間,其著火點在電源側,不在漏電保護器動作范圍內。
律師:變壓器所有者與管理者共同擔責
山東天清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紅軍稱,應根據消防部門責任認定來承擔責任。變壓器產權所有者與管理者分屬不同人員,則由產權所有者與管理者共同承擔責任,並依據具體事實情況,承擔相應的責任。
對此,供電公司的工作人員稱,該變壓器產權屬於個人,且產權所有人沒有與供電公司簽訂代管協議,『而供電公司沒有管理義務,也沒有委派工作人員管理該變壓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