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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建設誠信社會的呼聲很高,落實到社會管理層面:公民的誠信狀況如何確定?海南省萬寧市嘗試建立社會誠信數據庫,把以往保存在各執法機關、涉及公民與企業的“加分”與“減分”記錄全部登記在案,個人憑身份證即可申請查詢。此舉起到了一定的預警與懲戒作用,但專家提醒,在操作過程中,還須防範對個人隱私與名譽的侵犯,尤其要防止“糾纏舊賬”對當事人構成的二次傷害。
近日,海南省萬寧市成立了社會誠信數據中心。目前,數據庫已擁有2萬餘條數據。誠信數據庫的建立是否有助於誠信體系的建設?對社會管理有什麼作用?中心的運行管理有哪些問題值得關注?
誠信數據庫怎麼建
4類信息來自10多個職能部門,涉及2萬多名個人、250多家企業
在萬寧市社會誠信數據中心,領取一張《社會誠信查詢申請登記表》,填寫申請人身份證號碼、申請理由等信息,就可以免費申請查詢其他公民的誠信記錄。
據介紹,中心實行依申請公開管理制度,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自然人均可以申請公開查詢,經中心受理審覈其用途後,提供查詢結果。
中心工作人員岑居能說,目前來查詢的多爲生意人,拿到申請人提交的申請表後,工作人員將覈實申請人的身份證信息、申請理由,然後審批並告知查詢結果。
“查詢結果僅供申請人蔘考,不具有法律效力。我們也不出具任何證明。申請人都登記在案,如果有人將查詢結果用於非法目的、惡意傳播,我們會追究其法律責任。”岑居能說。
數據庫的信息分爲四類:一是民商類,如借貸、買賣、施工、勞資合同欺詐等;二是治安刑事類,如販毒、搶劫、詐騙,勞教、戒毒記錄等;三是行政處罰類,如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製假售假、偷稅漏稅等;四是積德行善類,如社區志願服務、搶險救災賑災、無償獻血等。
目前,數據庫收集了公安局、法院、稅務局、工商局、藥監局、質監局、城建局、旅遊局、商務局、交通局等10多個職能部門近10年來執法活動中涉及個人和企業的不良記錄信息,全部爲在萬寧境內發生的行爲,並不侷限於萬寧市籍公民。此外,還收集了血液中心的萬寧市公民無償獻血記錄和團委參加志願服務人員信息。
據瞭解,在已收集到的2萬多條數據中,有不良記錄19257條、良好記錄2182條,涉及21183名個人、256家企業。
此外,萬寧市綜治委還明確55家成員單位(囊括了所有行政執法部門)都是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責任部門,承擔日常數據錄入任務,統一彙總到社會誠信數據中心。
萬寧市政法委維穩辦中心專職副主任邢詒文表示,首次數據收集採取各成員單位上報,誠信數據中心統一彙總的方式,以後將採用各成員單位每月上報、數據中心逐月更新的辦法。
萬寧市綜治委還明確,今後全市各類人事招錄聘用、徵兵政審、幹部提拔、紀檢監察辦案、項目招投標審覈、政府合同簽訂、證照年審、市場準入審批等事務,原則上要向誠信數據中心查詢有無不良記錄。
邢詒文強調,這些記錄只是作爲補充信息向查詢申請人提供,例如用人單位招聘,原來的程序不變,不強制用人單位採納誠信數據中心提供的信息。
前幾天,海口的一位老闆打算到萬寧投資,但是他不瞭解對方的誠信情況,就過來申請查詢,查到的相關記錄對他判斷做不做這樁生意很有幫助。
——萬寧市社會誠信數據中心工作人員岑居能
數據庫侵犯隱私了嗎
查詢須經審批,結果不允許向社會散佈
原本只保存在各執法機關、不爲公衆所知的信息,現在集中到了誠信數據中心的數據庫,提供公開查詢,這樣做是否涉嫌泄露國家機密?是否侵犯公民的隱私權?又是否損害公民的名譽?
對此,誠信數據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收集的案件信息雖然都是國家職能部門在執行公務時產生的信息,但這些也是已公開的信息,不屬於國家機密。
該負責人強調,在收集信息時只包含案件時間、處罰額度等與案件有關的信息,把當事人住址、聯繫方式等個人信息過濾掉。這些案件都是已經公開處罰的,不屬於個人隱私。
萬寧市委副書記、市政法委書記李東嶼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表示,有兩件對他觸動很大的事情,促使他產生了建立社會誠信數據中心的想法。
“第一件事,在我擔任萬寧市委組織部長時,配合市紀委清理全市公職人員和村幹部拖欠農信社貸款,約談了一些‘老賴’,他們不以賴賬爲恥,反以此爲榮,認爲這是‘上頭有人’、有面子的表現,還錢的反而被嘲笑爲沒能力,價值觀完全顛倒;第二件事是我去市法院調研,法院的同志說他們是弱勢羣體,市法院判決的民事或刑事附帶民事的賠償案件執行不下去,法院判決書形同廢紙,原告只能到政府門前哭訴上訪。”李東嶼說。
那麼,這樣的數據中心能否有效地管理社會呢?中國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究員王俊秀認爲,萬寧建立公民誠信數據庫的出發點值得肯定,但是具體的做法有些簡單。系統涉及公民個人信息,一旦系統管理不夠完善,就會產生很多問題。比如錄入數據時因爲工作疏忽張冠李戴了,導致信息不準確。其次,數據庫把各種類型的行爲混在一起,分類過於籠統。再者,缺乏監管機制,會給掌握和管理這些信息的人留下權力尋租空間。
結案的信息,是已經過去了的事實,並不是對當事人現在情況的評價。查詢要經過書面申請、審批,不允許把不良記錄向社會公佈,因此不存在詆譭當事人名譽的問題。
——萬寧市政法委維穩辦中心專職副主任邢詒文
“糾纏舊賬”可取嗎
數據徵集接受羣衆舉報,不否認當事人有心理壓力
記者瞭解到,誠信數據中心在收集數據時也曾遭到有些單位的拒絕。邢詒文說,徵信系統是整個誠信體系的基礎,卻是最困難的部分。各個職能部門各自爲政,徵信工作很難。此次數據收集採取的是政法委向各成員單位下達行政命令的辦法。“但是,成員之外的單位,比如銀行,就拒絕與我們合作,拒絕共享公民不誠信借貸行爲的信息”。
此外,司法部門認爲,對待被列入社區矯正範圍的當事人,應以感化、教育爲主,不該糾纏舊賬,數據庫的不良記錄可能伴隨當事人終身,擴大了不良影響。“如果說對這些不良記錄當事人產生了一定的心理壓力,這是存在的。而這正是我們想達到的社會管理效果:發揮預警與懲戒作用,讓違反社會誠信的行爲付出更高的代價。”邢詒文說。
對此,誠信數據中心相關負責人說:“不能因爲強調社區矯正作用而忽視社區其他居民的感受,他們有權知道被矯正對象曾經犯下的錯誤。”
這位負責人將社會誠信數據庫比作誠信道德銀行。有了不良記錄,就相當於在道德銀行裏欠了錢。如果做了善事,就相當於向道德銀行存了錢。
李東嶼說,目前數據庫中只有10%爲良好記錄,呈現出一頭重一頭輕,這主要是因爲志願者服務的記錄還不全。爲此以後將加強志願服務管理。誠信數據中心下一步還將開通手機短信和網絡平臺,接受公衆關於失信行爲的舉報,經過審覈後採用。這將是今後主要的社會誠信數據徵信來源。
李東嶼認爲,從長遠來說,建立社會誠信數據庫是治本之策。現在很多人做事情光算經濟賬,社會成本卻近乎零,因此對失信行爲缺乏約束力。
目前誠信體系建設,存在一個誤區,好像把所有人都監控起來就可以建立誠信社會了。建立誠信社會首先要從公權力部門開始,再逐步過渡到一般的組織和機構,最後纔是公民。
——中國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究員王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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