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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96706熱線消息(記者任志方實習生朱曉宇溫馨)從2008年5月開始,濟陽縣一男子胥某先後在當地三家不同的銀行辦理了三張信用卡,由於做生意的需要,胥某陸續用三張信用卡刷掉了近6萬元。之後由於胥某做生意失敗,銀行工作人員多次向其催繳欠費未果,最後只好報案。
2008年起,胥某和其他三名合夥人承接下了武漢一家生物科技公司在濟南的銷售業務。苦於手頭沒有資金,胥某便想出一個辦法:和銀行借錢。胥某在2008年5月前後在民生銀行、交通銀行各辦理了一張信用卡,其後便用信用卡透支進貨。剛開始的一兩年,胥某的生意做得很有起色,還款也比較及時。
爲了擴大業務,2010年初,四人先後招收了近40名員工進行市場銷售業務。分配下來每人手下有近10人,而這些員工每月工資1千多元。這時候,生意雖然不錯,但四人之間卻因分賬不均產生矛盾,生意逐步下滑。
生意不行了,但手下的10多名員工還要繼續領工資。爲了維持銷售業務的進行,胥某又圍繞着信用卡打起了主意,2009年10月,胥某又在光大銀行辦理了第三張信用卡,利用信用卡透支勉強維持生意。
2010年上半年,胥某及其餘合夥人徹底決裂,銷售業務停頓,胥某暫時失去經濟來源,開始透支信用卡向銀行“借錢”花,隨之而來的是不斷寄來的銀行還款通知單。
剛開始,胥某通過拆東牆補西牆的方式償還部分欠款,但到後來手頭越來越緊,乾脆停止了還款,並換了手機號。
截至2011年8月,胥某三張信用卡共透支本金6萬多元,僅其中一筆爲18000元的本金就產生了利息及其他費用近三萬元。銀行多次催繳,但一直沒有結果。
今年3月,銀行報案,濟陽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對胥某實施了網上追逃。3月中旬,胥某在濟南市區被抓獲。
民警提醒信用卡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超過還款期限,在銀行多次催繳後,仍不還款,即可能構成信用卡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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