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記者孫乾)昨天上午,市民政局局長吳世民在市人大常委會作“關於推進城鄉居民自治工作情況的報告”。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李小娟指出,目前存在居委會自主支配使用資金較少,街道、區縣公益金結餘較多的矛盾。李小娟舉例稱,有的街道公益金幾年結餘60多萬元,有的區縣結餘近億元。
吳世民稱,市和區縣財政相繼投入專項資金近百億元,用於社區基礎設施建設,部分彩票公益金也投入社區服務設施的建設和維護中。市財政每年爲每個社區、村覈撥8萬—15萬元不等的公益事業資金,促進基層公益事業的發展。
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調研發現,部分公益事業專項補助資金使用管理不盡合理,資金使用效益不高。
李小娟表示,自2005年起,市級財政每年爲每個城鄉社區撥付8萬—15萬元的社區公益事業專項補助資金,用於支持城鄉居民開展社區公益事業,由居委會和村委會制定公益項目和預算,市級由街道和鄉鎮進行管理、審批或者統籌。
“一些社區居委會,對於一年自身能支配使用的資金量有多少、用來做什麼,心中無數,安排的公益項目較少,致使資金沒有使用起來。”李小娟表示,一些街道和鄉鎮爲了“集中力量辦大事”統籌使用管理的資金較多,使居委會自主支配使用資金較少,公益金結餘較多。例如,有的街道公益金幾年結餘60多萬元,有的區縣結餘近億元。
此外,在公益金使用方面,存在“一事一辦多,長效項目少;表彰慰問多,購買服務少;購買物品多,培育組織少”的情況。此外,居民和村民對公益金管理情況知曉度低,缺乏必要的羣衆監督。
對此,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建議,針對社區和羣衆的需求,提高公益事業專項補助資金的使用效果,既要管好,也要管活,將資金使用情況採用居務公開和村務公開的形式向全體居民和村民公開,增強居民和村民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提升社區公益事業的發展水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