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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消費者協會26日再度點名批評“蘋果”售後服務存在“霸王條款”,而就在一個月前,中消協聯合天津等六省市消協聯合發表《蘋果維修合同不公平格式條款點評意見》要求蘋果進行整改。那麼,蘋果公司爲何屢“教”不改?“雙重標準”服務是否店大欺客?
“蘋果”不怕當“反面典型”
中消協26日公佈的《2012年上半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中,“蘋果”由於其糟糕的售後服務被列爲反面典型。引發了網民熱議,網民紛紛轉帖、發微博質疑蘋果的相關規定,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三包期”更換主機“大修”後,不再重新計算手機的“三包期”;維修可用翻新件,舊件歸“蘋果”;修壞產品僅賠維修款。
中消協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劉俊海說,蘋果在中國的維修條款屬於“普通版本”,而在日本、澳大利亞、英國等國還有“特殊條款”,由於其規定不符合當地國家的法律,蘋果特意制定特別規定以符合所在國的法律標準。“這不能不讓人對蘋果的雙重標準感到疑惑。”
劉俊海表示,在中消協6月發佈報告指出蘋果問題之後,一些地方消費者協會曾試圖代表消費者和總部位於上海的蘋果公司進行溝通,“但並未獲得積極配合”。
在遭遇多方質疑之後,蘋果曾在7月初更改了部分條款,但其修改“解釋模糊”“意思含混”,對於衆多核心信息並未完全更改,有敷衍消協或試圖矇混過關之嫌。
消協只能“吶喊”無權追責
記者試圖與蘋果公司聯繫,但截至發稿時止,蘋果公司並未作出任何回覆。
網民質疑,既然蘋果的諸多規定違反了我國法律,但蘋果在進入中國這麼多年,爲什麼一直沒有改正?“蘋果”憑什麼這麼“牛”?
廣東省消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單個消費者對強勢企業的“霸王條款”難以撼動,許多消費者之所以不起訴或採取忍讓態度,主要原因就是訴訟等維權成本過高、耗時長久;而從消費者協會本身的角色定位來說,只能“曝光”,無法代表消費者訴訟,更談不上追責。
“對蘋果這樣的‘巨無霸’確實存在政府監管不到位的地方,甚至知道也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一位在基層長期從事工商執法的工作人員說,誰先對蘋果開出第一張罰單,誰就可能站上風口浪尖,“沒得到上級統一指示,我們是不會貿然行動的。”(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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