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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佛山訊記者景瑾瑾,通訊員韓文華、禪捕報道:身負監管職責的看守所管教,竟然向在押人員索要錢財物資,在收受賄賂後甘當保護傘,公然做起了在押人員與其家屬之間的“聯絡人”。不但多次私自爲在押人員通風報信,甚至經常將雞鴨魚肉和菸酒茶等帶給在押人員享用,讓原本應該洗心革面接受法律審判和懲治的犯罪分子過起了“好吃好喝”的奢侈日子。7月30日,記者從佛山市禪城區檢察院獲悉,原佛山市禪城區看守所管教王某涉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案已由佛山市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
2012年2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因夥同他人壟斷九江戰備碼頭運輸業務,欺壓同行,稱霸市場,嚴重破壞公平競爭和正常交易秩序,而被禪城區檢察院以強迫交易罪批准逮捕,關押在佛山市禪城看守所內。和李某一同關押在該看守所的還有涉嫌容留吸毒的犯罪嫌疑人鍾某和涉嫌故意殺人的犯罪嫌疑人顧某。
顧某供認,王管教“神通廣大”,能幫監室內的人帶煙帶酒帶吃的早已不是什麼祕密。自他轉到王某看管的監倉沒多久,就聽倉內的其他人說可以找王某幫忙買菸。在一次談話中,王某問起顧某有沒有家人在佛山,有的話可以叫家人買點菸放在他那裏。於是顧某將姐姐阿玲(化名)的電話告訴了王某,王某當即悄悄撥通上述電話,讓顧某直接和家裏人談。
據阿玲回憶,她先後8次將約8萬元交給了王某。其中第一次見面,就在她接到弟弟電話的第二天。二人約好在某酒店碰面,王某拿了一封顧某的親筆信給阿玲,因顧某曾在電話上叮囑先拿3000元給王某,於是阿玲當場將一個裝有5000元的紅包交給了王某。此後,王某開始固定爲阿玲、顧某的老婆和顧某傳遞信件,而阿玲每次從香港來佛山都會給王某帶一些名貴的酒水、茶葉、名牌衣服和鞋子等,雙方見面時也必然會將數千元的紅包交給王某作爲“感謝”。在之後阿玲和顧某通電話時,顧某告訴她“王管教對我挺好的”,並叫家裏送一些東西給王某。
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的家屬也反映,王某主動與他們取得聯繫後,即表示李某如今在看守所內歸他管,如果給錢就可以讓其過得好一些。此後,李某委託王某放出口訊,讓家人儘快拿出5000元“孝敬”王某,其家屬照辦後如約享受到了直接的信件傳遞“服務”以及王某對李某的特殊“照顧”。
自從家裏人給了錢,李某、顧某、鍾某等犯罪嫌疑人的日子確實舒坦了很多。據瞭解,李某除了每天有兩包煙抽,每個月還能吃上王某帶來的豬耳朵、泡椒雞爪、口香糖和香腸等食品。而顧某和鍾某同樣經常有燒肉吃還能享用紅酒和靚湯,並能使用王某的手機,躲在監控區的死角位置與家人通電話。適逢過年時,王某還專門爲顧某和鍾某拍好照片發給其家屬以證明二人過得很好。當然,這些都不會白白幫忙,顧某的家屬聲稱,事後爲表感謝,他們拿出了兩萬元資助王某用於旅遊。
據查,管教王某爲謀取個人非法利益,先後多次爲李某及同監室的鐘某通風報信,並將菸酒、茶葉和食物等祕密帶入監室供二人享用。其中,爲李某傳遞信件10餘封,非法收受其家屬現金人民幣1萬元;爲鍾某傳遞信件60餘封,非法收受其家屬現金人民幣1.3萬元。
2011年11月至2012年5月,王某多次私下幫助關押在該監室內涉嫌故意殺人的犯罪嫌疑人顧某傳遞信件20餘封給其家屬,並接受顧某要求,私自將菸酒、食物等物品轉交給其在監室內享用。同時,王某還先後兩次在監室內提供手機給顧某用於和外界聯繫,嚴重干擾了司法機關正常辦案,致使顧某涉嫌故意殺人案從2011年9月至今未決。事後,顧某的家屬爲答謝王某對顧某的“關照”,多次向王某支付現金共計7.8萬元及各類名牌服飾、名貴酒水、電腦等物品。
檢察機關認爲,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行爲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條,涉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目前,王某已由佛山市檢察院決定逮捕,案件仍在進一步偵查中。
景瑾瑾、韓文華、禪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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