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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打兩建
優化市場環境
30日,廣州市召開“三打”專項行動第六次新聞發佈會。會上通報了廣州市在打擊欺行霸市、製假售假和商業賄賂等方面的最新成果。
通報顯示,廣州市近期偵破了海珠區城市管理局局長吳美庭收受賄賂案、市金融辦地方金融發展處處長樑鈞偉收受賄賂案、番禺區公安分局刑警中隊民警黎炳慶收受賄賂案等諸多典型案件。
案例一
海珠區城管局局長吳美庭收受賄賂案
吳美庭在2009年2月至2012年4月擔任海珠區市容環境衛生局、海珠區城市管理局局長期間,爲廣州兩家物業管理公司中標承接道路保潔服務項目和支付工程進度款提供幫助,涉嫌從中收受有關公司負責人賄款共計人民幣33.8萬元。
案例二
市金融辦地方金融發展處處長樑鈞偉收受賄賂案
樑鈞偉在2011年3月至5月期間,爲廣州多家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申請融資性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的初審提供幫助,涉嫌從中收受有關公司負責人賄送的款物共計人民幣16萬元。
案例三
番禺區公安分局刑警中隊民警黎炳慶收受賄賂
黎炳慶在2011年10月至11月期間,利用負責番禺區南浦派出所、石基派出所轄區內入室盜竊案件偵破工作的職務便利,在查辦犯罪嫌疑人雷某華涉嫌盜竊一案過程中,利用訊問雷某華之機,違法向雷某華承諾幫其洗脫罪名或減輕罪行,收受雷某華給予的廣州農商銀行卡。其後黎炳慶先後11次取款共計人民幣10.1萬元。今年2月17日,番禺區檢察院對黎炳慶立案偵查,同日對其刑事拘留,3月1日批准逮捕。
案例四
南沙區原檔案局局長何世藻收受賄賂案
何世藻在2005年10月至2012年1月擔任南沙區檔案局副局長、局長期間,多次收受廣州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經理王某振賄送的人民幣10.3萬元。目前,何世藻已被逮捕。
案例五
花都區花山鎮平西村村委會主任江瑞根收受賄賂案
江瑞根在2011年8月至10月期間,利用擔任花都區花山鎮平西村村委會主任的職務之便,在協助花都區花山鎮政府支付花山鎮平西村村道硬底化工程款的過程中,先後3次收受該工程承包人唐某某賄送的人民幣共計10萬元。今年5月7日,花都區法院判處江瑞根有期徒刑十年,沒收個人財產1萬元;對江瑞根受賄所得的10萬元予以沒收,上交國庫。
案例六
增城市江國柱爲承接工程行賄案
2009年至2011年期間,增城市增江街陸村村民江國柱爲了承接該村的污水處理工程和村道建設工程,分別多次向增城市增江街陸村村民委員會主任江某德(另案處理)和村黨支部書記江某林(另案處理)行賄合計人民幣19萬元。增城市紀委、增城市人民檢察院分別對江國柱案立案調查。
案例七
惠州鬆華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李陽行賄案
海珠區檢察院在辦理番禺區醫療系統賄賂窩串案中,發現惠州鬆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負責人李陽,爲了牟取非法利益,挫敗競爭對手,大肆向有關醫療機構及工作人員行賄。經覈實,李陽共向廣州市6家醫療單位的11名工作人員行賄共計人民幣約300萬元。2012年4月9日,海珠區人民檢察院就李陽涉嫌行賄一案向法院提起公訴。目前,海珠區法院以單位行賄罪,判處李陽有期徒刑兩年。
鄭旭森、何家俊、黃豔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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