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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秋實)說唱歌手張軍與前女友李麗(均爲化名)分手後,李麗在自己的QQ空間及貼吧裏發表日誌辱罵張軍,稱其玩弄女性、玩弄感情、騙取錢財。昨天記者獲悉,張軍訴至法院後,通州法院判決李麗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撫慰金2000元。
張軍起訴稱,他是一名專業說唱樂手,在百度上也成立了自己的貼吧,李麗是他的前女友,兩人2011年1月分手。不料半年後,李麗在QQ空間發佈文章,稱張軍嫖妓不給錢,毆打前女友。在文章中,多次出現對張軍辱罵性言論,文章發表後多人訪問該個人空間,並對張軍進行貶低性評價。幾天後,李麗又在百度貼吧上發帖發佈了QQ空間鏈接,稱讓大家全方位瞭解張軍,後多人跟帖,以致當時百度中搜索到侮辱、誹謗張軍的內容已經多達40多頁。
張軍認爲,李麗的行爲已嚴重侵害到他的名譽,給事業造成了非常惡劣的影響。在與李麗協商不成後,將其訴至法院。
此案開庭時,李麗經法院合法傳喚,未到庭參加訴訟,後法院依法缺席審理,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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