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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男子錘死室友稱曾遭室友虐待被逼吃屎
2011年4月10日,三亞崖城鎮發生了一起殺人案。從河南到三亞打工的29男子張某某,因不滿同室居住的男子宋某某種種虐待而揚起錘子將其砸死。7月31日,記者由有關部門獲悉,殺人者張某某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據介紹,殺人者張某某,河南省社旗縣人,2011年4月初與宋某某一起到崖城鎮打零工,並且在三亞市河堤路原湘竹園老鴨店的一處廢棄房屋內暫居。4月6日,張某某與宋某某吵了一架,原因是宋某某要求張某某搬出去住,而張某某不肯搬出。隨後,宋某某就開始動手扇張某某耳光,而後,宋某某虐待張某某便自此開始。
殺人者講述被虐待經過
4月6日上午,宋某某讓張某某搬出去住,張某某以房子是是他先進來打掃乾淨的理由予以拒絕。隨後,宋某某就抽打張某某的臉部並讓張某某脫光衣服,用皮帶捆綁在張某某的脖子上對張效某進行侮辱,讓其趴在地上裝狗,宋某某還用手機將這一過程拍下照片。
因爲膽小,張某某沒敢反抗,但已心生憤怒,當天,便到三亞市崖城鎮農貿市場購買了一把錘子,並將錘子偷藏其牀鋪下面一層布里面,以伺機殺死宋某某。
2011年4月8日上午,宋某某再次讓張某某搬出去住,張某某不同意,宋某某又抽打張某某的臉部,他拉糞便在一張報紙上,並從桌子上拿了一雙筷子給張某某,讓其裝成狗的樣子趴在地上吃,並說他身體不好,其吃了以後他感覺刺激一點就好了。張某某因害怕被打,便按宋某某的要求做了,在其吃的過程中,宋某某再次用手機將張效某吃糞便的過程拍下照片。
心生憤怒殺人
4月8日,張某某被虐待後,二人便到崖城菜市場買菜,二人吃完飯後,便各自睡覺。張某某一直沒有睡着,心裏盤算怎麼殺死宋某某。後來聽到宋某某打呼嚕的聲音。這時已經是9日凌晨1時許,張某某便點了跟蠟燭,拿出事先準備好的錘子,走到送某某睡覺的地方,狠狠地錘打宋某某的太陽穴,發現其未死後,便又繼續錘其頭部十下,然而宋某某仍舊發出微弱的“嗚嗚”聲,張某某便用腳踩住宋某某的喉部,約5分鐘後,宋某某死亡。
隨後,張某某用黑色棉襖將錘子包起來,放在涼蓆上,接着將宋某某的手機和他的手機放在口袋裏,並且在宋某某身上搜到1600元現金。當時張某某並未逃離現場,而是與宋某某的屍體一起睡到早晨6點。起牀後其將黑色棉襖包着的錘子裝進一個揹包,然後坐車到立才農場,將錘子連通棉襖一同仍在一間破房間內。之後,張某某到樂東縣找人索要以前工錢,但未果,便找到以前的一個工友,在其工棚裏住了一晚。
掩埋屍體被工友發現報警被抓
4月10日中午,張某某吃過午飯後便坐車回崖城,回到住處,發現宋某某屍體已經發臭,張某某便到農貿市場,在一間雜貨店內買了把沒有把手的鐵鍬和一把鐵鎬。再次回到住處,開始挖坑掩埋宋某某的屍體。
但是不曾想到的是,在掩埋途中,工友陳某某來找宋某某,張某某開門後,知道瞞不住了,便將其被虐待的事情說給了陳某某,並且給其看了照片。後便告訴陳某某,他已將宋某某殺死。張某某苦求陳某某不要跟別人說,陳某某聽後,便出門打了一輛三輪車走了。之後,陳某某便到派出所報了案。
4月11日,張某某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4日被逮捕。
7月31日,記者由三亞市相關部門瞭解到,2012年5月22日,經海南省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各項經濟損失人民幣32713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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