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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8月2日電(記者賈玥)審計署今日在官網發佈2012年第34號公告,公佈了“全國社會保障資金審計結果”。從審計情況看,至2011年底,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完善“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爲基礎,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爲重點”的社會保障體系目標基本實現。
審計署表示,至2011年底,基本醫療保險實現全覆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體系覆蓋全國所有縣,參保人數合計超過13億人,比2005年增長2.77倍,其中189個縣合併實施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迅速擴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已覆蓋全國所有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已覆蓋81.50%的縣,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已覆蓋75.30%的縣,參保人數合計6.22億人,比2005年增長2.86倍,其中683個縣合併實施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同步開展,參保人數分別達到了1.42億人、1.70億人和1.22億人。
在社會救助方面,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爲主體,包括城市和農村醫療救助、農村五保供養和自然災害生活救助等構成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在全國範圍內實現了全覆蓋。至2011年底,全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2256.27萬人,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5298.28萬人,農村五保供養對象578.62萬人。2011年城市和農村醫療救助資金共資助6649.35萬人參加醫療保險,直接醫後救助2367.27萬人次。
此外,以扶老、助殘、救孤爲重點,包括老年人福利、殘疾人福利和兒童福利等構成的社會福利制度逐步健全。至2011年底,全國社會福利機構4.25萬個,牀位321.05萬張,收養老年人、殘疾人和兒童等237.92萬人,社會福利企業吸納62.80萬殘疾人員就業。
審計結果認爲,“十一五”期間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實現了歷史性跨越,建成了一個世界上覆蓋人口最多的社會保障網絡,爲改革深化、體制轉軌和社會穩定創造了有利條件,有效發揮了“助推器”、“減震器”、“穩定器”和“安全網”等作用。
此份報告同時指出了社會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一些地方和單位存在違紀違規現象。部分地區擴大範圍支出或違規運營社會保障資金共17.39億元。其中:用於基層經辦機構等單位工作經費5.95億元,用於平衡市級、縣級財政預算1.14億元,用於購建培訓中心和體育場館等2.94億元,用於購建基層單位辦公用房等8590.28萬元,用於購建基層單位職工住房3664.80萬元,用於購買汽車等295.74萬元,用於購置設備等其他支出6623.81萬元,委託理財5.44億元。
部分經辦機構審覈不嚴格,向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發放待遇或報銷費用共18.52億元。其中:21個省本級、165個市本級和748個縣向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發放社會保險待遇或報銷費用4.18億元;8個省本級、178個市本級和1899個縣向不符合條件人員發放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累計323.06萬人次、13.82億元;2個省本級、26個市本級和409個縣2.21萬人重複享受城市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5205.64萬元;抽查的8101個村(居)委會中,719個村(居)委會未按規定程序審批低保對象,210個村(居)委會存在幹部人爲確定低保對象的情況。
部分單位和個人違規牟取不正當利益。有4家藥品經銷企業通過虛開增值稅發票6.76億元,虛增藥品成本牟取非法利益;6個省本級、75個市本級和226個縣的醫療機構等單位通過虛假髮票、虛假病例、掛牀住院、濫開藥物、虛報人數等手段套取醫保資金2.87億元;部分醫療機構採取違規加價等方式亂收費1.94億元;有些部門工作人員採取隱瞞人員死亡信息、塗改原始發票、僞造進賬單、提供虛假資料等手段騙取養老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等社會保障資金4419.83萬元。本次審計查出違法違紀案件線索132起,涉及300多人,對上述案件線索,審計機關已依法移送相關部門或地方政府進一步查處。
審計署還發現部分地區業務管理不夠規範、部分人羣相關保障政策尚未完全落實到位、部分行業和單位社會保險基金仍封閉運行、部分省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尚未完全實現省級統籌以及業務管理信息化建設較爲滯後等問題。審計情況顯示,13個省本級、96個市本級和392個縣427.37億元社會保障資金未納入財政專戶管理;18個省本級、170個市本級和795個縣的經辦機構等部門和單位多頭開戶4704個、違規開戶2707個。
審計署表示,地方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高度重視審計發現的問題,堅持邊審計、邊整改、邊規範,及時糾正違規問題,並健全完善相關制度。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民政部等部門出臺了《關於加強和規範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各省已出臺或完善社會保障相關制度941項。截至2012年7月25日,部分問題已整改到位。
據瞭解,審計署於2012年3月至5月組織全國審計機關4萬多名審計人員,對31個省(區、市)、5個計劃單列市本級及所屬市(地、州、盟、區)、縣(市、區、旗)三級政府(以下分別統稱省、市、縣)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管理的18項社會保障資金,以及人民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實施行業統籌管理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進行了審計,對地方試點或開展的其他社會保險進行了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