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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8月1日訊(通訊員王麗梅王寧記者侯文強) 1日煙臺市未成年人刑事檢查工作會議召開,提出要在全市各級檢察院設置未成年人檢察專門機構。以後未成年人犯了罪,將會有專門檢察機構來辦理案件,對犯錯的少年能不逮捕的儘量不逮捕,能不起訴的儘量不起訴,以保護未成年人權益。
檢察官們習慣把未成年人檢察簡稱“未檢”,“少捕、慎訴、少監禁”將是未檢機構的辦案指導思想,如果必須起訴且要判刑,檢察官們也會建議法院判處非監禁刑。
“我們不能只追究孩子犯了什麼罪,應該幫助和挽救他們,讓他們成爲對社會有用的人。”煙臺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傅延威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與成年人不同,所以要設立專門的未成年人檢察機構。
這項機構的設立工作已在煙臺開展。據瞭解,煙臺市檢察院正在籌備設立未成年人刑事檢察機構。訊問未成年人時應有成年人到場、及時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同一案件中將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分開公訴。煙臺市還將制定全市統一的未檢工作制度,做好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