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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姬
本報訊演員王姬起訴熟人程女士欠債1300餘萬元不還一案,昨天經北京市一中院調解雙方握手言和,被告將償還給王姬近千萬元的借款。
王姬起訴稱,她與香港程女士於2003年相識,後程女士向她提出借款請求。2011年1月,王姬與程女士、江西的三家公司等四方簽訂借款協議。協議約定王姬向程女士出借人民幣1720萬元,期限為一年,程女士按月分期還款。王姬稱她依約向程女士支付了1720萬元。其後程女士陸續還款670萬元,但剩餘款項至今未還。因此王姬起訴要求程女士償還剩餘借款本金、違約金、律師費共計1385萬元,並要求另外三家公司承擔連帶責任。經過法院調解雙方確認王姬出借總額為960萬元,程女士負擔王姬因本案所支付的律師費20萬元;上述欠款應在2013年5月前支付完畢。
(魚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