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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閔汝明 |
8月1日,衛生部發布《加強公立醫院廉潔風險防控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稿規定,患者入院時,要進行醫生不收“紅包”、患者不送“紅包”雙向簽字,協議書納入病案管理。(8月2日《新京報》)
給醫生送紅包,是患者的無奈之舉,甚至已經到了不送紅包就不敢上手術臺的程度了。前不久,還發生了醫生拒收紅包反被患者家屬打破頭的怪事。
從“天真”的角度看,患者和醫生簽了字之後,紅包也就杜絕了。然而,現在誰會把簽字拒紅包當真?要知道,簽字拒絕紅包和收紅包,完全可以同時進行。這邊剛簽了字,那邊就心安理得地收了。
患者看病送紅包,是被逼的。看病要花錢,送紅包要花錢,誰家的錢多得沒地方花了。但在醫療資源緊缺且分配絕不公平的當下,想要擁有一張醫院的床位,要想能夠淡定地上手術臺,不送紅包還真的不行。
有沒有不送紅包的那一天?自然不會是簽了字之後,而是在醫療資源能夠滿足患者的需要之後;在醫生一旦收紅包之後,就會受到法律懲罰的環境下,患者纔不用再煞費苦心給醫生送紅包。
要治紅包,就該動真格。一方面要懲罰嚴厲,一方面要監管嚴明。更重要的是增加投入,讓看病不再難。不然的話,也只是增加笑談罷了。(文/王軍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