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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8月2日訊(記者王超通訊員王華)利津縣付某與宮某是一對夫妻,婚後外債累累,爲改變窘迫的生活,兩人走上了“歪路”,夫妻兩人許以他人高額回報,詐騙19人99萬餘元。7月30日,利津縣法院審結了這起鉅額詐騙案件。
被告人付某與宮某婚後長期過着“拆了東牆補西牆”的生活,債臺越壘越高,他們爲此揹負了鉅額的高利貸。自2009年6月開始,付某與丈夫宮某在根本沒有償還能力的條件下,以經營酒店、代理白酒等需要資金週轉爲由,先後騙取崔某等19人共計99萬餘元。涉案的99萬餘元中,有的是受害人剛剛收回的棉花款,有的是受害人爲自己準備的養老錢,有的則是受害人通過親戚朋友四處東拼西湊借來的。宮某夫妻將詐騙所得用於償還高利貸、歸還其它債務和生活消費。
借款一段時間過後,由於付某夫妻兩人並沒有將資金用作正當經營事項,當初對許多受害人的承諾兩人也完全沒有能力兌現,多名受害人發現事情不對勁後,便向警方報案。事情敗露後,夫妻二人賣掉房產,切斷與借款人的聯繫,先後逃亡到了福建、南京等地。後兩人被公安機關抓獲。
經審理,利津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付某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付某的丈夫宮某在此之前已被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