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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8月2日訊(記者劉紅傑)近日,濟南市民李女士向本報反映,她買的一套二手房明明是1980年的,房主和中介卻告訴她是1996年的。不過,房主和中介說這是李女士毀約的藉口。圍繞一套房的年齡問題,他們打上法庭。
買方>>
房主隱瞞房齡16年不退定金還打人
李女士告訴記者,爲了孩子上學方便,她想在章丘買套房子。7月初,她從房產中介萬通房產諮詢,得知齊女士與葛先生夫妻打算賣掉位於章丘市工業二路普天通訊廠宿舍2號樓的一套房子。
“當時我去看房子,外頭挺舊的,但裏面裝修挺好的,我問這房子啥時蓋的,房主說1996年。7月8日,我們與房主簽訂《房屋買賣定金協議》,成交價30萬元,5日內付首付款,當日交定金1萬元。7月12日上午,我們又與房主簽訂《房屋買賣補充合同》,再次確定了房子的面積和建成年份,合同上也寫的是1996年。”李女士說,當天下午,她碰上一個熟人,說這個房子太老了,是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的。
7月12日下午,李女士和愛人趕到章丘市房管局,查到該房產是1980年投入使用的房改房。李女士說,她不想買這個房子了,要求房主退還定金1萬元,但遭到中介和房主的拒絕。“7月17日,我們向章丘法院起訴,20日法院查封了房主夫妻銀行存款2萬元。結果中介和房主老是威脅、謾罵我,7月31日中午,中介、房主還有另外兩個成年男子猛踹我的屋門,還打了我。我撥打110,但民警來後,他們四個已經走了。”
賣方>>
看房根本沒問房齡買家在“挖坑騙人”
房主齊女士對於李女士告她感到很是窩火。“說我們騙她、打她,簡直胡說八道,她不想要房子了,就挖坑騙人。”
齊女士說,李女士看好房子後,讓她對象來看,她對象好像不願意。“我賣房子不賣年限,她看房子時根本就沒問年限,房子具體哪年的我也不知道。”
根據齊女士的說法,李女士根本沒和她商量要解除合同,就說要回定金,不等商量就罵人。“7月12日早晨該交首付款了,我給李女士打電話,打不通,又給她對象打電話,她對象說,沒買我的房子。中介去李女士工作的地方找她。有人給李女士支招,她帶着一份打好的補充協議來了,當時我也沒注意,只是覺得都籤合同了,沒必要籤補充合同,她說爲了以後拆遷保障她的權益。後來才發現她在補充協議上註明了房子建築年限是1996年,這不是挖坑騙人嗎?”
中介>>
從來沒說過房子是1996年的
對於李女士的說法,萬通房產諮詢趙先生並不認可。“我們做房產中介,已經領她看過房子,房產證上、土地證上都沒寫具體的建築年限,我們不知道房子的建設年限,而且房主並不是第一任房主,她是2005年買的這個房子,她也不知道房子建設的具體年限。”
趙先生說,7月12日是交首付的最後一天,李女士上午帶了一份補充協議來,簽了之後就帶走了,下午讓她交首付,就說不買了,說中介和房主聯手騙她。
至於李女士說有人打她,趙先生說,他陪葛先生找到李女士就走了,後面的事情不知道。
一套房子的房齡,三方各執一詞,只能等待法院的最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