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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煙臺8月2日訊(記者侯文強實習生侯衛振)8月1日,《煙臺市中心區土地儲備出讓工作程序規定》開始實施,這也是煙臺首次出臺文件規範土地儲備出讓行爲,煙臺中心區土地出讓更加嚴格規範,專家認爲,此舉也是政府進行房產調控的一項舉措,有助於土地市場更加規範透明,開發商拿地成本有望降低,進而影響房價。
“這是煙臺第一次出臺文件規範土地出讓行爲。”煙臺市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說,出臺該文件的目的是規範芝罘區、萊山區的土地儲備出讓行爲,杜絕可能出現的營私舞弊問題、規劃問題等,讓土地出讓過程更加透明。
煙臺市爲此成立了市土地儲備出讓工作領導小組,包括市財政、國土資源、規劃、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監察、城管、環保、人防和芝罘、萊山區政府等十多個部門。《規定》從2012年8月1日開始實施,有效期截至2017年7月31日。
據瞭解,《規定》中的煙臺市中心區包括芝罘區和萊山區,芝罘區是煙臺的老城區,是文化和商業中心;而萊山區則是新興城區,煙臺市不少政府部門均在近年來搬遷至萊山區辦公,新的城市中心即將形成。
有業內專家分析說,土地市場規範透明,競爭將更加充分,而且可能出現的腐敗問題得到遏制後,開發商拿地成本將會降低,從而影響到房價。
萬光城建綜合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姜振山則認爲,與煙臺開發區、福山區等區縣相比,芝罘區和萊山區近年來一直嚴格控制土地出讓,《規定》的出臺可能對房產市場影響並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