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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青辦”代行監護人職責
日前,紅橋區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隨同紅橋區檢察院公訴部門辦案人員走進紅橋區看守所,全程旁聽了一起監護人確定無法到場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訊問過程。這是兩部門就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進行的首次合作,也是根據新修改的《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進行的一次有益探索。
不久前,紅橋區檢察院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盜竊案。根據《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定》,訊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應當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場,但該院經多方查找均未與犯罪嫌疑人張某的家屬取得聯繫。在確認訊問時犯罪嫌疑人張某的法定代理人、其他成年親屬、法定組織等均無法到場的情況下,該院創新思路,主動與紅橋區預青辦聯繫,共同建立了保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聯動機制,探尋保護未成年人確實有效的工作方法,做好與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的銜接過渡。紅橋區預青辦對此給予大力支持並積極配合,指派專人對張某的訊問進行了全程監督,代行法定代理人職責。
今後,紅橋區檢察院還將繼續加強與區預青辦等相關部門的聯繫配合,完善和深化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各項機制,探索有益於保護未成年人訴訟權益的工作方法和途徑,確保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得到100%實現。(天津政法報 馬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