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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某:我公司有一名員工張某,去年6月份,他在非工作時間遭遇車禍,造成頭部重傷。治療後仍不見好轉,引發精神間歇性失常。發病時常常與工友進行撕扯,已造成多名工友受傷。經過醫療鑑定,張某已患有精神疾病,以他現在的狀態實在不適合繼續工作,公司可否以其患病爲由辭退他嗎? ◎律師解答:
天津澗聯律師事務所楊晶律師認爲:在法律上有一種情況稱爲非過失性辭退,即勞動者在工作中沒有過失,但合同已經無法正常履行,用人單位只能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其中導致勞動者失去工作能力的疾病不能是職業病或是因公負傷,不能與用人單位有任何關係,否則用人單位不能進行辭退。記者馬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