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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英東家族爭產案件3日達成和解,無須開庭審訊,而提出訴訟的霍英東長房三子霍震宇對此表示高興。
據介紹,霍震宇的代表律師當日在高等法院表示,霍英東長房的家人已經簽署和解協議,稍後二房和三房也將簽署有關協議。霍震宇一方已向法官要求保留簡易判決權利,假如遇到任何問題,可以在6個月內要求法庭作出指示。
長房次子霍震寰表示,大家是一家人,都希望和解,相信大家都滿意安排。據悉,他仍然是遺產的執行人,其他執行人也無變動。
去年12月,霍震宇入稟控告霍震寰侵吞父親五分之一的遺產,並要求法庭罷免霍震寰遺產執行人身份,改由他人擔任。
霍震霆等十餘名家族成員均在被告之列,但主要因為各人都是遺產受益人而卷入訴訟。
霍英東家族企業主要包括有榮有限公司、霍興業堂等,涉及地產、建築、船務、酒店等多個領域,家族投資涉及的企業達80家以上。霍英東膝下有10子3女,外界估計霍英東2006年病逝時身家有37億美元。
-新聞回放
爭產案涉及14億港元
霍英東早在1978年就立下遺囑,所有太太和子女都是遺產受益人,受托人在其死後20年內不可分配剩餘的遺產,並制定由霍震寰、霍震宇、妹妹霍慕勤及妹夫蔡源霖擔任遺產執行人。但實際上,由於妹夫蔡源霖去世較早,妹妹霍慕勤則年事已高,實際的遺產執行人只有霍震寰和霍震宇兩人,而此次的衝突正是由這兄弟二人引發。
據悉,爭產案一開始的爆發原因,是由於霍震宇指控哥哥霍震寰在未得到另兩位遺產執行人的同意下,就私自將14億元(港幣)的資產轉至其名下和私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