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通過中介辦理房屋抵押貸款,最後莫名其妙多背了幾十萬元的債務,碰到這樣遭遇的並不只有張大伯一個人。彭女士今年2月接到了一家投資公司的業務員推銷電話,當時她正要辦培訓學校,需要緊急調個頭,就抱着試試看的心態,找到了延安路的一家投資公司。過程也跟張大伯一樣,帶着身份證、房產證辦理的房貸全權委託書,在公證處公證後,3月8日完成了貸款手續,一共貸款50萬。
跟張大伯不一樣的是,她的賬戶裏曾出現過130萬元的鉅款。3月8日上午,彭女士就被要求在一家銀行等待房款。3月8日下午5點,銀行快關門了,投資公司的員工緊急跑過來,說錢到賬了。“我一查竟然有130萬,中介說有部分錢是通過我的卡轉賬的,讓我把80萬分別匯入了幾個賬號。後來我才知道,那多餘的80萬就是投資公司幫我多貸的錢,我真的是被人賣了還幫人開心地數錢。”
彭女士回到家後覺得心裏不踏實,把合同和委託書全部給一位律師朋友看了一下。“這些文件都很粗糙,感覺你上當了,你怎麼能簽訂全權委託書呢?”
彭女士再找到這家投資公司,想把錢還上,把房產證拿回去,但投資公司一直推脫。結果一查,才知道自己的房子竟然貸款了130萬,她還毫不知情。而且出資方還是另一家小額貸款公司,這家投資公司只中介了一下,就騙走了80萬元,所有的利息和債務都由彭女士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