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記者嶽紅革通訊員李爲民)開着小車,流連酒吧,作案時年僅20歲的荊建龍曾經“靠自己”過着瀟灑的生活。近日,經陝西省西安市蓮湖區檢察院提請,西安市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決定逮捕荊建龍。
1987年出生的荊建龍,2008年3月入職於上海東方航空物業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擔任採購員,負責在市場上爲該公司採買辦公用品、工程用品和清潔用品。
上班後不久,單位領導讓荊建龍刻一套“貨已驗收入庫”的條形章和庫房管理員簽名章。正是這次“代勞之舉”,讓他“悟”出了瀟灑生活的門道。
2009年3月初,荊建龍比照公司的章,在另外一家刻章店刻了一套庫管章。此後採購物品時,他讓商家虛開發票,加蓋私刻的庫管章,按程序審批報銷,從財務領取公款。經查,從2009年3月到2010年3月,荊建龍虛開發票186張,套出公款共計31萬餘元。
有了錢的荊建龍以每天450元的租金,連續6個月租賃一輛進口名牌小汽車。剩下的錢則主要用在了逛酒吧、遛歌廳、朋友聚會上。
2010年春節過後,荊建龍“另謀高就”,成爲一傢俬企老闆的司機。
今年5月,在接到舉報後,西安市蓮湖區檢察院對荊建龍立案偵查,很快查清了他的上述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