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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昨天,市教育局轉發了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小學調課行爲的通知》,暑假期間嚴禁中小學以任何名義組織學生集體補課。今後因爲高考、中考等耽誤課時需要調課的,要提前報批,而且調課課時不得超過耽誤的課時,要控制在12天以內;沒有安排以上考試的學校不得以此名義調課。
調課時間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但寒暑假及五一勞動節、國慶節等傳統節假日不得安排,同時要充分考慮自然因素,儘量避免高溫、寒冷等惡劣天氣。需要調課的必須提前進行報告。中小學校2012-2013學年調課計劃和需要調課的學校名單要及時上報,市教育局相關人員表示,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在15日之前,將所屬中小學2012-2013年調課計劃和需要調課的學校名單彙總後上報。
這份通知通報稱,近來各地許多來信來電,舉報中小學校亂補課及收費問題,特別是進入暑期以後,部分地方學校違規補課的問題比較嚴重,雙休日、節假日、晚自習組織補課,學生、家長、教師等方面意見較大。而省教育廳調研也發現,各地調課情況比較普遍,一些地區沒有按照要求實施調課報批制度,有的學校調課只是口頭答覆,調課管理比較混亂。
根據這份通知的要求,學校嚴禁組織補課。嚴禁中小學校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長委員會、培訓中心)利用寒暑假、雙休日、晚自習組織學習集體補課。普通高中畢業班學生雙休日可以安排週六半天時間,按照學生自願、不收取費用的原則,在校開展研究型學習、社會實踐活動或社團活動。因高考、中考、學業水平測試等耽誤課時確需調課的,要做到“四個必須”:必須有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安排;必須將調課的時間、內容等提前公示,告知學生、家長和社會;必須禁止以任何形式向學生收取費用;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的安全。(張俊曉帥本報記者魏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