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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嘯宇)爲進一步規範我省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非企業組織經營服務性收費行爲,切實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按照《青海省定價目錄》和《青海省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近日,省發展改革委印發了《青海省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明確我省第一批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75項。
《收費目錄》明確規定了我省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非企業組織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收費依據和管理形式。同時要求執收單位,必須按照《收費目錄》實行收費公示,使用稅務票據,依法納稅。任何部門和單位都不得違反規定,擅自設立收費項目。省發展改革委對《收費項目》實行動態管理,將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實際情況適時修訂。該《收費目錄》的出臺將對規範全省經營服務性收費行爲,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從源頭上遏制一些涉企等亂收費問題,進一步提高收費監管能力,發揮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