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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銀行“收費新規”《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年內出爐恐已無望。銀監會法規部主任黃毅日前表示,銀監會花了很大的力氣希望解決銀行的不規範收費,保障金融消費者的權利,《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準備明年實施。(8月5日《濟南時報》)
前後算來,銀行“收費新規”已經胎動了兩年之久,如此一部規格並不算太高的規章,何以如此難產?
站在消費者權益的立場規範銀行收費,利益博弈無可迴避,而且,與最賺錢的“暴利壟斷企業”進行博弈,激烈程度可想而知。
事實上,在銀行“收費新規”徵求意見的階段,法律界人士即指出:新規提出的政府定價、指導價範圍太窄;在市場調節價方面,新規對銀行服務收費實行的是“報備制”,相較於“審批制”的監管力度小了“不只一點半點”。即便是如此寬鬆的一部新規,竟依然博弈艱難,足見壟斷的銀行業是多麼倨傲,也反映出壟斷行業排斥規範的意念之強,“打破壟斷,放寬准入”,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金融等領域的改革任重道遠。
2010年7月至今,銀行業在不合理收費方面一直不斷膨脹。當年夏季,在跨行取款手續費提高的引領之下,銀行手續費出現了遍地開花的上漲之勢。雖然去年7月1日起取消了銀行的34項收費,但一方面其中很多收費項目早已成歷史;另一方面個別銀行反“做加法”,結果是“明減暗增”。今年,根據中國銀行協會公佈的數據統計,合併同類項後銀行服務產品和項目總計1076項,其中免費項目僅佔21%。
兩年來銀行業不合理收費數額到底幾何,我們很難統計,但是從一個小切口可以洞觀一二。今年2月中下旬開始,廣東省整治銀行不規範經營行爲,截至4月中旬,共查處不合理收費60.27萬筆,清退各類違規收費4950萬元。由兩個月的時間跨度拉長至兩年,從廣東一省擴展至全國,幾乎無法想象銀行不合理收費數額之巨。
一定程度上,銀行“收費新規”出臺越晚,銀行業累積的博弈能力就越強;擴展的不合理收費項目越多、標準越高,予以規範和取締的難度就越大。從這個角度看,銀行“收費新規”不能再繼續胎動,而應儘早分娩,至於難免存在的缺陷,不妨在成長過程中予以矯正、彌補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