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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娜
在法律解釋學的研究歷程中,主觀主義與客觀主義、嚴格解釋與自由解釋,作為兩種截然對立的學術觀點,在20世紀的法理學中不斷爭鳴、此消彼長。這既推動著法治的前行,又克服了法治的僵化,使法律解釋學在不同立場的相生相克中不斷成長。但是,非此即彼的二元思維往往會成為片面而僵化的形而上學,因此,必須打破二元思維纔能形成對事物的全面認識。王彬的新著《法律解釋的本體與方法》正是朝此方向進行努力的一部力作,該書承繼著哲學詮釋學的研究路向,試圖打破傳統主觀主義與客觀主義在法律解釋學的長期對峙,積極開拓法律解釋研究的『第三條道路』。
法律解釋學在夾縫中艱難生存
在法律解釋問題上,法律決斷論的思維模式在嚴格法治時代佔據著無與倫比的統治地位,這種思維模式過於迷信科學主義的方法論,認為法律解釋的方法論是通向法律真理的康莊大道。在這種思維模式下,法官通過法律解釋的方法論即可發現存在於法律文本中的『唯一正解』,通過司法三段論的邏輯推理即可產生司法判決的正確答案。客觀主義的法律思維模式的確導致了法官裁判思維的僵化,這使法官成為不會思考、機械司法的判決機器。盡管這種觀點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已經遭到徹底批判,但是,在目前我國的法律解釋體制下,法官若遭遇疑難案件只能通過案件請示和最高機關頒布司法解釋的方式解決,這使法律決斷論的思維模式仍控制著當下中國司法判決的生成過程。這種思維模式造成了法官的思維惰性,無法產生具有社會可接受性的司法判決,往往導致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對立。這是因為事實與規范之間始終存在著裂縫,必須通過法官能動性的裁判解釋,纔能熨平存在於事實與規范之間的『褶皺』。因此,追求法律的治理並不意味著否定法官的智慧,但是,若過於強調法律的不確定性,過於強化法官裁判的創造性和能動性,法官的裁判過程又可能淪為現實主義法學所倡導的『無法司法』,我們所追求的法治就有可能淪為法官主宰的『人治』。
主觀主義與客觀主義的理論對壘使法律解釋學在夾縫中艱難生存,讓法官成為司法過程中艱難抉擇的『哈姆雷特』。在法律解釋學的理論圖畫中,法官要麼被貼上『機械司法』的標簽,要麼背著『無法司法』的惡名,讓我們無法發現司法的真相。正是基於這樣的問題意識,該書力圖實現主觀主義與客觀主義的理論整合,試圖通過對傳統法律解釋理論的反思與重構,為法官提供一套人文科學意義上的方法論,從而使裁判活動成為有智慧地服從、有限制地創造過程,通過法官解釋將僵硬的法律規則揮舞為靈動的裁判正義。
實現法律解釋的『范式轉換』
該書的寫作路徑並非是基於現實境況的觀察與分析,而是立足於哲學詮釋學的思辨視角,游刃有餘地在不同學科的穿越與徜徉中,展開了一場意境深邃的思辨之旅。事實上,解釋學上的客觀主義在哲學領域已經被充分地批判與反思,尤其是伽達默爾哲學詮釋學的興起,將理解和解釋拔高到存在論的高度,改變了以往哲學理論僅僅將理解和解釋作為人類認知性活動的看法,這為人文科學中的意義創生提供了本體論根據。但是,將理解和解釋拔高到人類生存方式的本體論高度,又帶來解釋學相對主義的理論傾向,解構著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真理的確定性與客觀性。基於對哲學詮釋學的進一步反思,西方世界已經形成了本體論與方法論相統一的解釋學立場,即將解釋的過程作為人類智性活動和意義創生的有機統一,將解釋的真理寓於讀者、文本與作者三位一體的『視域融合』中。正是立足於本體與方法相統一的解釋學立場,該書揭開了法律解釋學研究中的迷霧,將傳統法律解釋學中的法律解釋作為一種純粹智識性追求的迷惑中拯救出來,引領著讀者走出法律解釋的迷宮而去領悟法律解釋的真諦。
作者並沒有完全采取哲學詮釋學的理論立場,而是對哲學詮釋學解構主義的理論傾向保持著高度的理論警惕。在作者看來,詮釋學作為法學方法的運用取決於理論家對現實社會變動的理論姿態,對法治現實的批判與解構是為了更好地建構,作為一名具有歷史使命感的法學學者,對哲學詮釋學的吸收應當采取建構主義的理論態度。因此,作者一方面既運用哲學詮釋學的理論資源,破除了法律思維中對科學主義方法論的迷信,另一方面,又立足於建構主義的理論立場,積極實現『詮釋學思維的方法論轉化』。這樣,該書將法律解釋本體性的憲政價值與技術性的司法方法內在地勾連起來,將法律解釋納入法律論證的理論框架進行建設性重構,將『解釋學循環』的理念吸收到事實與規范的互動過程中來,將司法三段論改造為法律論證的證成過程,從而避免了傳統法律解釋理論研究非此即彼的理論窠臼,實現了法律解釋主觀性與客觀性的妥善安置。
德國的法哲學家施塔姆勒曾經說過,法哲學研究要麼是從哲學入法學,要麼是從法學入哲學。誠然,法學研究從來離不開哲學之思,法律知識的增長往往是在哲學思維的范式轉換中實現的。但是,哲思並非易事,哲思需要人在現實之中超越現實,而不能躲避在思想密林之中。因此,哲思必須既在紅塵浪底,又在孤峰頂上。法學的哲思亦不能隔岸觀火,法律作為一種實踐理性,從來不缺乏對現實世界的關懷,法學的思辨研究更不能淪為思維游戲。王彬博士的新著力圖汲取哲學的思想資源,打造法律解釋研究的新范式,盡管該書的構思縝密,論證深刻,但也許只是從理論到理論的思辨游戲,事實上,只有實現法律解釋理論與實踐之間的穿越,從法律的知識共同體和職業共同體挖掘法律解釋的智慧,纔能真正實現法律解釋的『范式轉換』。不過,要實現法律解釋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一方面需要理論能夠指導實踐,另一方面,或許也需要實踐自覺聯系理論,這樣,我們的法治實踐纔能日臻成熟與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