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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民警提審犯罪嫌疑人岳某。記者呂修全攝
7日下午,在得到經區警方允許後,記者隨同經區7·27故意殺人縱火案辦案民警走進威海市看守所,在民警審訊犯罪嫌疑人岳某之前空隙時間,記者與岳某進行了采訪。
自幼缺乏父親關愛
記者:你是黑龍江省雞西市人,現在老家還有哪些家人呢?
岳某:我媽和我繼父現在在老家,大哥他們現在在哪兒,我也不知道。
記者:你媽媽現在多大年紀了?在老家靠誰養老?
岳某:(低頭)有60多歲了吧!自己種點地養活自己。
記者:你親生父親是去世了還是和你母親離異了?
岳某:我也不知道他哪裡去了!在我小時候,他就很少在家裡,在我10歲時,他就沒再出現過。
記者:那你繼父是什麼時候來你家裡的?他養育過你嗎?
岳某:我繼父是我蹲監獄後來我家的。我從小是我媽帶大的。
從未上過學,僅會寫名字
記者:在審訊記錄裡,我發現你開始講自己是初中文化,後來又承認自己一天學也沒上過。你到底上學過沒有?
岳某:(笑)我承認,我確實一天學也沒上過。開始說我初中文憑,是怕警察笑話我。(笑)
記者:為什麼沒有上學?你是1983年出生的?還不至於上不起學吧?你哥哥上過學嗎?
岳某:家裡確實窮吧!我哥他們上過學的,我爸走得時候我還沒上學呢!他走了後我也沒上得起學。
記者:現在識字嗎?會寫自己名字吧?
岳某:我也就會寫我的名字,再頂多認識七八個字。
17歲即因搶劫而入獄
記者:你曾在2000年因搶劫被判11年,那時候你纔17歲,9年後出獄。
岳某:那時候小,啥都不懂。我和我哥還有一個小子,跑到(雞西)火車站那『扒皮兒』,搶些女的手機和手包什麼的。沒一個月就被抓起來了,判了我11年。
記者:你和你哥哥一起搶劫?你哥哥後來也被抓了嗎?
岳某:嗯!我哥帶我去『扒皮兒』的,後來我倆一起被抓了。
沒錢便實施盜竊、搶劫
記者:什麼時候來威海的?
岳某:(回憶)去年吧?不對!好像是2010年,對,就是前年來的。
記者:在威海都乾什麼工作?
岳某:在漁船上乾過,出海有一年多,那活兒太累了!後來還乾過裝卸工、建築小工,扛沙子啥的。
記者:除了跑船那一年多,其他工作最長做了多久?
岳某:10天8天的吧?也沒個固定時間。
記者:為什麼在威海還要乾盜竊、搶劫的事?
岳某:(低頭)沒辦法啊!我得弄錢養活自己啊!
在辦案民警審訊中,岳某在回避問題的同時,不斷詢問民警是否將自己『犯事兒』的事通知其母親,民警表示已發函通知了其母親。『我媽能來看我嗎?』『我都一年多沒看到她了!』『她是不是不認我了?』民警告訴記者,岳某供認犯罪事實後心態坦然淡定,惟一放心不下的還是其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