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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8月8日電(記者朱立毅、陳煒偉)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國家煤礦安監局日前通報了發生在湖南、貴州和山西的四起煤礦遲報瞞報事故,這些事故共造成18人死亡。
這四起煤礦遲報瞞報事故分別是:7月4日18時,湖南省耒陽市三都鎮茄莉衝新井發生一起水害事故,造成16人被困。事發後,該礦自行組織搶救,未向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貽誤搶救時機。7月5日6時,經羣衆舉報並全力搶救後,8人成功獲救,8人死亡。
7月17日20時48分,湖南省煤業集團嘉禾煤礦蒲溪井發生一起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發生後,該礦直至7月18日18時才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7月25日18時26分,貴州省黔西南州普安縣安利來煤礦發生一起頂板事故,造成5人被困。事故發生後,該礦未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自行組織施救,施救過程中再次發生冒頂,又造成53名救援人員被困。7月26日14時25分,經羣衆舉報並全力搶救後,所有被困人員成功獲救。
7月26日15時,山西省陽泉市盂縣玉泉煤業有限公司發生一起瓦斯事故,造成7人死亡、30人受傷(其中1人重傷)。事故發生後,該礦瞞報事故,7月27日經羣衆舉報並覈實。在覈實事故過程中,礦主仍隱瞞真相,謊報傷亡人數。
兩部門指出,以上遲報、瞞報事故,反映出部分礦主及相關人員無視國家法律法規、無視礦工生命安全,性質惡劣、影響極壞。爲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兩部門要求嚴厲查處事故遲報、瞞報、謊報行爲,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切實加強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