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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2110110消息(記者嶽茵茵通訊員孟翔鯤王逢) 6日,涉嫌持有僞造發票的犯罪嫌疑人鍾某被依法移送檢察機關。這也是濟寧首例因持有僞造發票而被起訴的案件。
濟寧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董千里介紹,6月份,經偵民警在轄區一企業裏發現面額達500多萬的假髮票,遂立案偵查。
經查,該企業法人代表鍾某從事建築裝修業多年,對外承包裝修工程。2011年12月,鍾某撿到一張代開假髮票的名片,爲達到逃稅的目的,鍾某撥打了名片上的電話,在交付3000餘元的現金後,鍾某得到一張面額38萬餘元的“建築業統一發票”,他用它來結算其承建的濟寧市某醫院裝修工程款。嚐到甜頭後,鍾某又先後兩次以票面金額千分之八的低價,購買了票面總金額129萬餘元的假髮票,用於有關單位的工程結算。
董千里介紹,本案中的假髮票系克隆發票,通過互聯網發票查詢系統,無法從中看出破綻,但查詢系統無法查詢到的購貨單位、開票金額等方面的內容,這與真發票不一致。另外,真實發票的開票金額最高限額爲10萬元,但查獲的假髮票中,單張票面金額少則幾十萬元,多則幾百萬元,造成了國家稅款的大量流失。經查,鍾某共持有面額爲600餘萬的假髮票。6日,他被市中區警方移交至檢察機關。
據民警介紹,這是濟寧市首例持有僞造發票案被移送起訴的。在《刑法修正案(八)》出臺前,只對製造假髮票者處於刑事處罰,持有者並不受處罰。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刑法》中規定持有假髮票者也被將追究刑事責任,構成了持有僞造發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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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僞造發票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一條罪名。《刑法修正案(八)》第210條之一規定:明知是僞造的發票而持有,數量較大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