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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砍單車『很受傷』。
本報訊(記者陳家源攝影報道)李伯今年60歲,27歲那年,他擁有了自己的第一輛單車,那是他父親花100多元買給他的。但是,讓他沒有想到的是,他騎了33年的單車昨天受了『重傷』。
昨日上午8時多,李伯騎車到東方廣場某超市買米,將『愛車』鎖在路邊大樹下的鐵欄上。9時多,扛著40斤重的大米走出超市時,李伯發現單車不見了,留下的鐵鎖有刀砍痕跡。
究竟發生何事?記者從目擊者陳先生提供的視頻中看到,原來,李伯停車離開約半小時後,一名身穿制服的保安便掄來一把鐵斧,衝著單車的鐵鎖一陣狂砍,十幾板斧下去,鐵鎖依舊『巋然不動』,保安遂將斧頭對准李伯愛車上的一條鐵杠。『???』,幾板斧後,鐵杠應聲斷開。只見保安先將單車摔在地上,隨後拖至東方廣場地下車庫。
一名李姓保安承認砍單車確是其所為,因為李伯的車未按規定停放,『強制清場』是『領導要求』,他隨後向李伯口頭道歉,但表示不會作任何賠償。
律師:
當事人可向物管索賠
昨日下午,記者就此事諮詢了律師,他告訴記者,東方廣場物業公司既無執法權,也無處罰權,『最多只能報警,但不能砸車』。徐玉發建議,李伯的愛車被砸,可直接向物管公司索賠。
線索提供: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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