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冉啓馳李方明重慶市彭水縣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起故意殺人案。被告人陳洪安因幫助其母親朱遠賢自殺身亡,被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2011年10月30日,陳洪安之母朱遠賢因交通事故致雙下肢嚴重損傷,臥牀不起。同年11月2日19時許,朱遠賢身體疼痛難忍,請求自殺。陳洪安把一瓶農藥“敵敵畏”(含呋喃丹成分)放在其母牀邊的櫃子上,並去旁邊的牀上睡覺了。次日凌晨5時許,陳洪安醒來發現其母已死亡。經法醫鑑定,朱遠賢系因呋喃丹中毒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