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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在網上認識的男朋友竟虛構其是石油公司高級員工身份,26歲的女子張某一氣之下也動了惡念,以吸毒被抓需要交納保釋金爲由,詐騙男友65000元。昨天上午,張某因被控詐騙在順義法院受審。
張某初中文化,幾年前曾當過一段時間的服裝模特。2010年10月,張某通過網絡遊戲認識了自稱在某石油公司上班的男子劉某,二人迅速發展成爲情侶關係。一個月後,兩人便在順義區某小區同居並商定於次年5月結婚。在交往期間,劉某爲張某購買了筆記本電腦、金項鍊、訂婚鑽戒等物品,還多次給張某幾萬元現金。
臨近原定的結婚時間,張某的父親不放心,便通過熟人到劉某所在的公司看看工作環境。經過查詢,該公司根本沒有劉某這個人。張某覺得自己被騙了,就萌生了分手的想法。
去年7月,張某到瀋陽旅遊,因手頭缺錢,就打電話對劉某謊稱她在瀋陽某賓館吸毒被警察抓獲,需要繳納60000元保釋金。劉某當即給張某匯款65000元。拿到錢後,張某全部用於個人消費。爲了維持這段感情,劉某隨後又爲張某花費了幾萬元。去年9月,張某提出分手。劉某於去年11月報案,稱張某以結婚爲目的詐騙其大量錢財,後張某被抓獲。
由於張某自願認罪,法庭使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我本來想找個有工作的男朋友,誰知道他根本沒工作。我感覺他欺騙我,我很委屈。”張某這樣解釋她的詐騙動機。她說,兩人當時是男女朋友關係,對方用假工作欺騙她,而且他之前也答應給她買東西但沒有兌現,所以就編造了理由要錢。
張某的辯護律師認爲,張某本人也是受害者,因被害人欺騙張某說自己是公司高級員工,但經查證其本來是一個無業大齡青年。被害人騙取被告人情感,屬於被害人有過錯,請法庭酌情對張某從輕處罰。
對此,公訴人指出,張某受到被害人欺騙並不能成爲其進行詐騙的理由。“我知道錯了,不應該因爲自己的貪念做壞事,希望他能原諒我。”庭審最後,張某向劉某表示了歉意。法院將擇日對此案進行宣判。(顏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