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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威海8月9日訊(見習記者趙輝) 8日,新郎蒲先生和新娘在威海中心大酒店舉行婚禮,不料婚禮上要用的鮮花在前一天晚被酒店客人踩壞,酒店對鮮花被踩一事負責。經過協商,酒店免去蒲先生3000服務費後,雙方和解。
8日下午,記者來到中心大酒店時,新郎蒲先生正在與酒店方面協商鮮花被踩一事的賠付問題。
據蒲先生介紹,他們幾日前就同酒店商定7日下午2點在酒店禮堂布置會場,但是在7日上午約9點鐘,蒲先生接到酒店電話稱,下午2點禮堂需要用來開會,得到晚上9點左右才能開始佈置。由於蒲先生已提前通知好婚慶公司等人,再改不方便,就同酒店方商定先把鮮花放在酒店14樓東側樓梯處。
7日晚,樓梯通道的燈關閉後,禮堂還不能使用,新郎親人便把鮮花搬到走廊後接着扎花。不久,酒店四位喝醉酒的客人通過走廊時把部分鮮花踩壞,其中包括從昆明空運來的藍色妖姬,雙方發生言語衝突。隨後,酒店保安將醉酒客人送到樓下,酒店李經理稱等客人酒醒後會讓客人向新郎方道歉;同時,李經理承諾協商補償鮮花被踩的損失,讓8日的婚禮順利舉行。
8日中午婚禮結束後,踩壞鮮花的客人並未給新郎方道歉,酒店李經理稱可以賠償新郎方總服務費的3%約1500元。新郎對賠償不滿意,稱“連買鮮花錢都不夠。”爲此他也一直沒有付清費用。
隨後,公安民警介入此事。最終,雙方經過協商,酒店免去3000元后與新郎方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