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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處長,後任溫州市現代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溫州市現代市政基礎設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是國有控股公司溫州市現代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秀珠貪污案發外逃後,楊勝華也滯留國外。2011年6月28日,楊勝華回國主動投案自首,同年7月21日被依法逮捕。2012年3月14日,被溫州市人民檢察院以貪污罪和挪用資金罪提起公訴。6月28日,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
新華社杭州8月10日電(記者裘立華)10日下午,楊勝華貪污、挪用資金案在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楊勝華因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犯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
楊勝華曾經是外逃貪官楊秀珠在擔任溫州市規劃局局長時的司機,曾任溫州市市政公用局城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