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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浩嬌)昨天,吉峯農機發布公告稱,吉林省地方人民檢察院已做出了對公司涉嫌行賄董事劉波不予起訴的決定。
去年,吉峯農機曾公告稱,公司下屬子公司吉林省吉峯金橋農機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法定代表人劉波(兼任公司董事)因涉嫌對單位行賄罪,已被公安機關執行逮捕;下屬子公司重慶吉峯農機有限公司董事賴寒因涉嫌單位行賄罪,已被公安機關執行逮捕。
不過,去年年底,重慶地方人民法院已經判決賴寒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重慶公司犯單位行賄罪,判處罰金120萬元。
昨天,吉峯農機發布公告稱,公司接到吉林公司報告,吉林省地方人民檢察院對前述涉案的劉波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