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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朱華實習生張詩佳)昨日,記者從《長沙市慈善事業促進條例》貫徹實施動員暨長沙慈善會第三屆二次理事(擴大)會議上獲悉,每年3月1日確定爲長沙慈善日。市領導餘合泉、趙建強、黎石秋、陳立湘出席會議。 《長沙市慈善事業促進條例》將於今年9月1日起施行。條例對長沙慈善事業發展過程中的突出問題進行了規範。如對“諾而不捐行爲”進行明確,“捐贈人應當誠實守信,履行捐贈承諾;募捐人應當通過網站、電視或者報刊等媒體向社會公開受捐情況和捐贈人履行捐贈承諾情況。”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長沙慈善會會長餘合泉指出,這是我國省會城市第一部關於慈善事業的地方性法規,將引導、規範、促進長沙慈善事業健康有序地發展。他強調要充分認識制定該條例的重要意義,要多角度宣傳、全方位學習、高標準實施好該條例。要努力開創慈善事業科學發展的新局面,推動慈善的文化建設、組織建設、制度建設、機構能力建設。
又訊(記者朱華實習生張詩佳)記者從會上獲悉,去年長沙慈善會總收入3132.2萬元,總支出3052.14萬元,救助和惠及困難羣衆3萬多人次,總結餘80.06萬元。截至2011年底,長沙慈善會淨資產達到17758.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