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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我是局長祕書,我說能辦成就能辦成。”家住七里河區的無業男子魏昌成,靠着僞造的身份,招搖撞騙,竟然利用一張從地攤上買來的房屋買賣契約,將有意購買房屋者騙得團團轉。所幸,魏昌成終究落入法網。抓獲後,公訴機關以詐騙罪、合同詐騙罪對他提起公訴。8月10日,蘭州中院以詐騙罪、合同詐騙罪一審對魏昌成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14萬元。
魏昌成,蘭州人,在一次電玩城玩耍時,他認識了韓某。與韓某熟悉之後,韓某便時常在言談中說起有關煤礦開採、兼併等手續的審批、辦理等情況。說者無意,聽者有心,魏昌成見韓某很內行,心想韓某有可能認識甘肅省煤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人。否則,普通人絕不會對這種事瞭解得如此清楚。於是,魏昌成稱自己是省安監局領導的祕書,藉此行騙。
小陽是最先上當的人,魏昌成抓住小陽急於辦煤礦手續的心理,謊稱自己可以爲其辦理煤礦兼併及擴大開採的審批手續,並以辦事需要花銷爲由,多次張口要錢。2010年10月至2011年8月期間,魏昌成多次騙取小陽現金多達87萬元。案發後,魏昌成僅退贓8000元返還小陽。
2010年2月4日,魏昌成在地攤上看到有人代做假契約、假證書,便讓其僞造了一份房屋買賣契約。拿着僞造的房產買賣契約,他順利通過某房屋中介,將此房屋以期房的形式賣給被害人小齊,騙取現金21.5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爲,被告人魏昌成以非法佔用爲目的,使用虛構事實的手段詐騙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魏昌成還採取使用僞造的房地產買賣契約與他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爲構成合同詐騙罪,數罪併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