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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楊小勇昨日,記者從南昌市物價局獲悉,8月11日起,南昌市各出租車經營單位、各出租車駕駛員將向每趟乘客加收1元燃油附加費。
根據國家發改委發佈的調整成品油價格的通知精神,南昌市93號汽油已上調爲每升7.23元,按照南昌市物價局、南昌市交通運輸局《關於南昌市城市出租車燃料附加聯動機制的通知》有關規定,當南昌市93號汽油價格爲7.06元/升以上時,應啓動城市出租車燃油附加費1元。
8月10日,南昌市物價局發出通知,要求南昌市各出租車經營單位、各出租車駕駛員從8月11日起,向每趟乘客加收1元燃油附加費。接通知後,出租車駕駛員要在張貼1元燃油附加公示標貼後方可收費。